首页 > 内政 > 2003

索引号:ND001-0202-2003-0100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规模以下造纸企业和草类制浆生产线实施关闭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3-02-21 11:08:36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规模以下造纸企业和草类制浆生产线实施关闭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3-02-21 11:08:3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39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对规模以下造纸企业和草类制浆生产线实施关闭的

通         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规模以下造纸企业和草类制浆生产线实施关闭的通知》(宛政[2002]85号)要求,全市20032月底前要关闭生产能力0.5万吨以下废纸制浆造纸企业46家,其中涉及内乡县大桥乡造纸厂、灌涨镇福利造纸厂、夏馆镇栗园村造纸厂、西庙岗乡吴沟造纸厂、马山口镇花北造纸厂、马山口镇菊乡造纸厂、马山口镇庵北福利造纸厂等7家企业。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文件精神,确保关停到位,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3226日前,上述造纸企业要自行停止生产,拆除所有生产设施。

二、2003227日—28日,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督查验收,对拒不自行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三、县电业局要对所有被关闭企业实施停电,不得供应生产用电。

四、县工商局要收回被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

五、环保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被关闭企业不出现反弹现象。

六、被关闭企业所在乡镇及企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省、市造纸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确保关闭到位。

七、被关闭企业要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企业职工,确保稳定,不出问题。

附:内乡县20032月底前需关闭的造纸企业及草类制浆生产线表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境保护    污染源    治理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221日印发

责任编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