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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派劳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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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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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派劳务管理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6-03-21 00:00:0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6〕23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外派劳务管理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外派劳务的意见》,加强我县外派劳务监督和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外派劳务健康、有序发展,培育壮大劳务经济,积极申报外派劳务基地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外派劳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内乡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外派劳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县政府对外经济办公室是我县外派劳务业务的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外派劳务业务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和调控外派劳务市场的运行,依法监督检查外派劳务合作市场,认真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加强宣传引导。我县属山区农业县,农村富余劳动力众多,就业形势严峻;出国务工是解决剩余劳动力资源,促进劳务人员快速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大对外派劳务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外派劳务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现实意义,全面动员,积极组织,努力打造内乡外派劳务品牌。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公安、工商、劳动、农业、教育、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明确分工,提高效率,促进外派劳务市场健康发展。

  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查。一是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务人员,严禁办理出国劳务手续。二是为避免因外地劳务机构虚假宣传,造成劳务人员上当受骗,各乡镇派出所在办理出国劳务护照申请表时,必须审验由具有劳务中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出国手续。三是杜绝劳务人员通过旅游、商务、探亲等途径出国非法打工,严禁利用外派劳务渠道组织非法移民。四是对非法招收外派劳务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制止。

  工商、劳动、广播电视部门对劳务中介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对经营资格要严格审查,刊登或发布外派劳务广告宣传要严格执行豫政办[2003]11号文件的规定,由县政府对外经济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县外派劳务培训中心要认真研究外派劳务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素质。

  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外派劳务工作的支持。对确因家庭贫困,无力缴纳前期相关费用的外派劳务人员,尤其是出国陆地工前期费用数额较大,金融部门可根据其派往国家(地区)、所从事的工种、本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确定贷款金额,优先提供贷款。同时搞好外汇业务知识宣传,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方便安全的金融服务。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外贸劳务输出管理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3月21日印发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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