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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6-0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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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让每一个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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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9-20 08:05:40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让每一个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6-09-20 08:05:4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6〕79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乡县让每一个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让每一个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让每一个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内乡县“让每个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内乡县“让每个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民需要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府推动、财政支持、分级承办、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农村实用技术、农民转岗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面开展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二、目标任务

  从2006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对18-45周岁青壮年农民开展技能培训,培训任务10万人,其中非农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6万人,每年完成县级示范性培训6000人以上,乡镇村农业技能培训2万人,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3300人。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使每一位青壮年农民熟练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或非农职业技能,并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制度,确保每一位新增农村劳动力在就业之前都拥有一技之长。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1、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培训种植、养殖、林果、农产品加工等与农业生产发展相关的实用技术;

  2、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餐饮、保健、建筑、服装、机械制造、家政服务、电子电器等促进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

  3、农民综合素质培训,重点培训农业科技知识、国家有关农村政策与法律法规等知识。

  培训形式以县示范性培训为引导,以乡(镇)、村普及性培训为主体,充分发挥县直部门培训基地、乡镇成人学校、乡镇党校、村农技校及劳务培训机构等培训基地的作用,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分阶段、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搞好农民技能培训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明确培训任务

  根据全县各乡镇18—45周岁农村劳动力自身技术技能现状,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职能及行业特点,对三年10万人的全县培训任务进行了量化分配(见附表1、2),各乡(镇)、各部门围绕自身培训任务,按照培训工作具体要求,制订详细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二)确定培训重点

  1、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种植业:主要围绕我县粮食、烟叶、朝天椒、食用菌等优势产业,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精量半精量播种”、“旱作节水”、“无公害生产”、“农村户用沼气”、“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十项新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县农户的生产技术水平。

  养殖业:围绕养猪、养鸡、养羊、养牛等畜禽饲养,以“疫病防治”、“品种更新良种推广”、“快速育肥”等技术为主,对全县养殖户开展养殖业技术培训。

  林果业:以干鲜果生产管理技术为主。

  加工业:围绕我县肉、薯、蛋、菌、椒、果等优势农产品,广泛收集信息,了解市场行情,寻找适销对路的加工项目,扶持农户开展农产品加工,改变“原”字号出售的现状,提高我县农产品加工销售附加值。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培训单位要通过对用人单位的调查,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要以县直各部门项目为依托,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点,形成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在培训过程中,主要通过订单、定点、定向的形式,重点对用工量较大的餐饮、保健、建筑、制造、服装、家政服务、电子电器等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好劳务输出服务工作。

  3、开展综合素质培训

  对农民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以及农业科学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就业新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

  (三)搞好师资选配

  县、乡共同努力,选好师资队伍。从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农科所、科技局、教体局、企业服务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参与专项行动的相关部门,选聘有相关专业特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承担专项培训行动的教师培训任务,在全县形成专项培训行动的师资队伍,服从专项培训工作的统一调配和培训安排。并积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社会化单位的各类技术人才发挥专长,参与培训授课。

  (四)建立职责明确、协调一致的培训机制

  “让每个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专项行动培训工作,实行县乡联动,上下协调,分头实施,分级负责,县直部门重点搞好全县示范性培训,并为乡镇普及性培训提供师资培训,乡(镇)侧重于普及性技能培训和综合性培训。县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农机局、农科所、烟办室等涉农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侧重于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农机局、组织部、县职业中专、企业服务局、商务局、外贸局、交通局等部门重点搞好非农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中专、农机校、农业广播学校、交通驾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中心、组织部党员培训基地等基点培训单位的作用,增加培训基点数量,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果,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参与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民转岗就业。

  教体局、科技局、科协、县妇联会、共青团主要抓好农民综合性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农业科技水平和职业技能。

  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县直部门要与乡镇搞好结合,建立县乡协调、上下一致的工作机制,在具体培训工作中,乡镇负责搞好受训农民的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搞好培训教师的选派;二是专项培训要与“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相结合,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技术专长,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工作的力度,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与“科技特派员活动”相结合,每一位驻村特派员不但要帮助该村选准发展项目,当好科技参谋,更要当好专项行动培训的联络员和宣传员;四是与农村远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为全县农民提供更多致富信息和实用新技术。

  在全县初、高中学生中推行“三加一”教育模式,强化职业教育工作,对初、高中学生开展三年正常基础教育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职业教育,使每位学生在毕业之前都能掌握1-2项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把青壮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前移至学校教育阶段,使其走上社会之前已具备就业的一技之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内乡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王文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听取各单位、各乡镇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农民技能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农民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培训内容家喻户晓,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农民技能培训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

  县、乡财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资金,用于“让每位青壮年农民拥有一技之长”专项行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归口管理各类资金的作用,农民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资金、再就业培训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和职业教育资金以及向上对口争取项目资金,都要向专项行动培训工作倾斜,确保各级培训工作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制定奖励制度

  县、乡都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工作,并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实行一定的补贴或奖励。

  (五)整合培训资源

  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逐步改善培训条件,建设一批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优化整合,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培训服务

  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聘高素质的师资开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二是做好培训教材的编写印发,组织专家根据培训需要编写或选择通俗实用的教材;三是做好培训工作的信息服务,利用互联网、培训会、劳动力市场、供需见面会等形式,为农民提供最新致富信息、劳动力供求信息,努力为农民增收服务。

  (七)建立监督机制

  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培训档案,农民技能培训办公室要强化督查检查,制定严格的考核监督办法,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培训机构要加强规范和管理,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乱收费,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搞好考核认定

  县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受训农民的学籍档案资料和各项管理制度,搞好考核认定及《培训证书》的颁发。对青壮年农民进行的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经县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办公室考核认定均可颁发《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实行多证制,参加培训的农民在获得《培训证书》,同时,经考试达到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可以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1、县直部门示范性培训年度任务分配表

  2、乡镇普及性培训年度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县直部门示范性培训年度任务分配表

  附件2:

  乡镇普及性培训年度任务分配表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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