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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20号

发布日期:2009-04-01 08:41:12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04-01 08:41:1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9〕20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1、内乡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内乡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非法营运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害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影响了行业与社会的稳定,群众反映强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8〕1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08〕98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从2009年2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国开展一次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的专项治理活动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创造良好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非法营运的轿车、三轮摩托车、面包车、改装三轮车、无牌无证车、套牌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和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打击。

  (二)重点治理主要街道、主要线路、汽车站、火车站、停车点、医院、学校、宾馆、商场、旅游点、住宅小区等地区。

  (三)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的牵头者、组织者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四)对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严肃查处。

  (五)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查处节假日、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运营行为,使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三、实施步骤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三个月,从4月1日开始到7月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4月1日至4月25日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意义,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设立投诉电话,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4月26日至6月2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根据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反映、举报,组织强有力的队伍,集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维护出租汽车正常市场秩序。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26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专项整顿行动的任务和达到的目标,对我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认真组织自查验收。县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将对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阶段:6月26日至7月1日为总结表彰、巩固成果阶段。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打击非法营运的能力,逐步建立起由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现象。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非法营运现象仍然大量存在,群众和从业人员不满意,行业存在不稳定现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部门分工与职责

  交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黑车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和取缔。

  公安部门:协同交通等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杜绝和取缔无牌、无证、套牌车、改装车上路运营;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建设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落实《内乡县城区管理暂行办法》(内乡县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1号),依法查处除公交车、出租汽车外的营运机动车辆未经县交警大队批准进入城区有关街道。

  监察、纠风部门:负责查处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并对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防止走过场。

  (二)交通、公安、建设、物价、财政、监察、纠风、信访、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统一的执法机构,加大打击力度。

  (三)建立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各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及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并于7月底前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县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

  六、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内乡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简称出租汽车专项治理办公室),由县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信访局、工商局、物价局、劳动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交通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协调及日常工作。

  附件2:

  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魏建廷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杜金来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洪湍县交通局局长

  成员:江涛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袁振超县建设局副局长

  杨荣先县纪委常委

  杨瑛县物价局副局长

  周耀华县纪委正科级检查员

  杨明亮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岳明川县财政局党委副书记

  杨华敏县信访局副局长

  张会基县交通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韩建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张会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交通非法营运整治△方案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1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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