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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7-04-06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7-04-06   来源:admin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内乡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办法

  2、内乡县人民政府发文稿纸

  二○○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1:

  内乡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公文审批签发程序,实现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内乡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内政〔2004〕49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公文处理办法

  1、县政府发文文种分别为: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发文字号分别为:内政〔年份〕第×号、内政文〔年份〕第×号、内政函〔年份〕第×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采用固定的版头,只编制文号。

  2、审签程序为:办公室承办科室或人员(含文字审查、格式审查、法制审查)初审→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副县长审核→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审签→编制文号→校核印刷。上行文,必须由县长签发,县长外出时,授权常务副县长签发。

  3、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县长审核,由县长签发。

  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由主持召开或委托召开会议的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报县长签发。

  二、以县政府办名义发文公文处理办法

  1、县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种为: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字号分别为:内政办〔年份〕第×号、内政办函〔年份〕第×号。

  2、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发文,属于县政府工作方面的,审签程序为:办公室承办科室或人员(含文字审查、格式审查、法制审查)初审→分管副主任复审→主任审签→编制文号→校核印刷。需分管副县长或报县长核审的重要公文,由主任报请分管副县长或县长核审后发。

  三、领导同志在审签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签名或圈阅视为同意。

  四、签发文件须使用规定的发文稿纸。

  主题词:文秘工作 公文处理 办法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6日印发

  附件2:

内乡县人民政府     发文稿纸

          200           

  缓 

    

签发

会签(分管副县长审核)

主任审核

分管副主任审核

标题

主送

抄送

 

附件

主题词

拟稿

单位

拟稿单位

领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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