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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7-0101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7-03-23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7-03-2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7〕18号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目前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状况,经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核实,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7年开始,由过去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120元提高到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130元(该收入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希望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和发放程序,切实做好发放救助工作。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 通知
抄 送:市民政局,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