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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7-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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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6-04-19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6-04-1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6〕39号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内乡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内乡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内乡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
实 施 方 案
2006年至2010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期,是我县实现“三县”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为农业标准化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也对农业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内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我县农业经济水平,现就“十一五”期间农业标准化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内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加快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标准的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力度,加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应用和项目示范,开展农产品质量评价,全面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培育农产品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全面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根据我县特有的资源优势、基础条件和市场经济多元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优质农产品为重点,以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龙头,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围绕各乡镇在农业、畜牧、林业等方面具有价格竞争优势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制定配套的地方农业标准和操作规范,逐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全面提升我县农业发展整体水平。
2006年—2010年要做好以下8项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烟叶、朝天椒、伏牛白山羊和油桃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2、建立以生猪养殖、林牧一体化养鸡为重点的畜禽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3、建立以“梅营一号”红薯种植为重点的经济作物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4、建立以板栗、花椒、速生杨为主的林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5、建立以山茱萸、连翘、杜仲为主的中药材标准体系;
6、建立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7、建立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生产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8、建立以大桥蔬菜为主的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计划每年发布或修订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和生产技术规程15-20个。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检验检测体系
要以现有的法定检测机构和行业检测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完善手段,提高素质,强化管理,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1、农产品质量检验
质检部门应按照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和技术能力,尤其是安全卫生指标检测能力,加强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监督。林业、环保、卫生、土肥、植保、畜牧等行业检测机构应根据贴近生产实际的特点,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努力搞好检测服务,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收储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也应配备必要的检测手段,建立快速检测点,重点检测农产品中关乎人身安全、人体健康的农药、化肥、残留及重金属含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2、农业生产资料检验
各检验机构在加强对肥料、农药、种子、种苗、种畜禽和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监督检验的同时,要积极面向市场,服务企业,承担企业和消费者的委托检验任务。
3、农业生态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机构要加强对农业水质、大气、土壤、病虫害、疫情等生态环境的质量监测,促进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特别要配合无公害农产品、出口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评定,广泛开展监测和技术服务。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
1、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设
各乡镇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和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十一五”期间,重点要建设好以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⑴以灌涨、马山、大桥为主的100万头瘦肉型无公害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⑵以师岗、余关、王店、赵店、赤眉、灌涨、湍东为主的10万亩“梅营一号”红薯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⑶以乍岖、庙岗、王店、赤眉、大桥、师岗为主的林牧一体化生态肉鸡及蛋鸡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⑷以师岗、瓦亭、乍岖、庙岗为主的50万亩大红袍花椒标准化示范基地;⑸以庙岗、板场、马山为主的9万亩优质京东板栗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⑹以夏馆、七里坪、板场、马山为主的10万亩山茱萸、连翘、杜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⑺以湍河、默河、刁河、黄水河四大流域两旁为主的10万亩速生杨标准化示范基地;⑻以七里坪、板场、夏馆为主的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⑼以余关、王店、灌涨、赵店为主的10个千亩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⑽以赤眉、赵店、湍东为主的10万亩油桃标准生产示范基地;⑾以庙岗、乍岖为主的30万只伏牛白山羊标准化养殖基地;⑿以师岗、瓦亭、乍岖为主的30万亩辣椒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⒀以大桥、湍东、灌涨为主的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⒁以我县培育的豫麦35、豫麦70为主体,在湍东、赵店等乡镇建成10万亩优质中筋小麦和20万亩优质强筋小麦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⒂建成20万亩优质专用饲料玉米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应围绕优良品种的更新换代和生产技术的改进,突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确保经济效益,并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提高水平、上档升级。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验收。
2、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示范村(基地)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要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带动性较强的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村(基地),健全乡、村示范网络,形成对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辐射促进。赤眉镇、余关乡已被市政府确定为南阳市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试点单位(宛政办〔2004〕54号),这两个乡镇要继续按照《南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搞好示范创建工作,形成对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示范带动。在此基础上,五年内全县另外还要完成7-8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的创建任务,各乡(镇)要完成2-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村的创建任务。创建工作要按照“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建立领导组织,健全示范网络,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实施,培育示范典型,注重辐射带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施以公司为龙头、以基地为载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的组织体系,逐步形成政府推动、龙头带动、利益驱动、科技拉动四力合一的管理模式,并按标准化要求建立基地、组织生产、指导农民,促进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和普及,切实做到“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基地、完善一个体系(标准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致富一方百姓”。
3、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店)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围绕我县农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重点要搞好赤眉油桃批发市场、夏馆山珍批发市场、马山中药材交易市场、瓦亭辣椒市场和大桥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并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专店(柜)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这些专营市场(店、柜)的管理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围绕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等标准的实施,杜绝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准的农产品流入市场。要用标准化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促进市场有序运行,建立公开、公正、透明、诚信的农产品流通机制。
4、加强龙头企业综合标准化管理
龙头企业综合标准化的核心是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装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充分利用标准化手段,把农产品质量作为公司与农户连结的纽带,全面推动龙头企业的进步,促进企业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实践证明,龙头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形成的“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管理模式,对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组织机构,加强对企业综合标准化的领导;帮助企业建立完整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产品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系列标准,以工业管理的理念来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全过程;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现标准对接、技术对接和体系对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把企业综合标准化与源头抓质量工作结合起来,从农作物种子、种畜、种禽培育到种植饲养,从原料进厂到加工、产品出厂都要严格实施标准化管理,把标准化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综合标准化与实施名牌战略结合起来,引导龙头企业创名牌、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提高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十一五”期间重点要帮助牧原养殖公司、飞亚公司、光友薯业公司、华泰面粉加工厂和银桥面粉厂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其中2006年至2008年完成2家,2009年至2010年要完成3家。
5、加强管理,形成完善的推广队伍
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是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薄弱环节,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建设成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全县要建立一支300-500人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并建立农业标准化人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县政府从今年开始,每年将举办1-2期县级农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培训班,首先培养和提高县级农业标准化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的农业标准化骨干队伍的培训。要充分发挥各专业协会的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类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多层次对基层技术推广人员、标准化管理人员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尽快建立和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专业队伍,普及标准化知识,推广标准化技术,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需求。
(四)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信息体系
一是要依托标准化部门和农业科技部门,掌握国内外农业标准活动的最新动态,广泛收集国内外农业标准、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业科技信息,为我县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二是要充分利用内乡亲民网、科技创新网和各类专业市场等信息优势,及时发布我县各类农业信息,大力宣传推介优质农产品,为我县农业参与大市场、大流通搞好信息服务。
(五)积极培育,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
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综合标准化与创建农产品品牌结合起来,通过强化示范基地的管理和帮助龙头企业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农产品评价,将优势和特色农产品推向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逐步形成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农产品品牌。在“十一五”期间,一是要搞好“梅营一号”红薯、大红袍花椒、京东板栗、宝天曼牌食用菌和宝天曼牌生态鸡等农产品的无公害认定工作,并对已认定的朝天椒、赤眉牌油桃、牧原牌生猪等无公害农产品,按照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规范生产和销售,确保达到无公害的要求;二是积极参与名牌农产品质量评定工作,力争在五年内把我县的牧原牌生猪、赤眉牌油桃、马山牌烟叶、同仁堂牌山萸肉、内椒一号小辣椒、伏牛山牌大白山羊申报为河南省名牌农产品,以提高我县农产品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政府要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我县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提高广大农民及社会各界的农业标准化意识;二是层层召开会议,大力宣传上级有关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精神;三是举办各类农业标准化学习班、研讨班、经验交流会,组织农民及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学习标准化基础知识和技术性贸易壁垒专业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四是积极筹备各类农业标准化成果展览,通过实物、图片等形式,集中展示推进成果,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把农业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和当地的农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一是要组建相关组织机构。建立由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林业、畜牧业、粮食、财政、计划、检验检疫、环保、科技、烟草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农业标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可抽调、聘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日常办公机构,加强工作协调。二是要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工作目标责任制。首先,要在乡(镇)、村、组三级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衡量各乡(镇)政府发展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尺。其次是对农业标准化的工作目标任务实施逐级管理,对示范项目实施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三是实施奖惩分明的激励制度。对农业标准化工作重视不够,发展不力,在考核、验收中滞后或不合格单位要实行黄牌警告,取消农业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对农业标准化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县政府要通令嘉奖,通报表彰,优先核拨农业标准化项目发展资金。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质监、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应切实发挥农业标准化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全过程的监控,严格按标准要求考核、验收、认定。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交易的公平、公正。计划、财政、税务、金融、科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大政策帮扶,不仅在土地、税收、项目审批、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而且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简化贷款程序,积极为农业标准化推进工作搞好优质服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广开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投资新机制
各乡(镇)一是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将用于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农业检测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先进农产品标准信息网等各项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并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逐年予以增加。二是要积极鼓励和动员科研单位、收储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私营个体企业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对投资农业标准化工作、建设质量检测手段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政策、信贷或舆论等方面予以支持,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各乡镇也可积极借鉴“世行”、“亚行”项目的管理经验,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先自筹资金实施项目建设,经验收认定后再予以资金补助。
(四)积极培植典型,搞好示范带动
要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基层培植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要通过政府制定奖惩政策,利用各种形式的现场会、交流会、年度总结会大力表彰在标准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效的部门、集体和个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摆花架子的行为。要在电视、电台、报纸、内乡亲民网、科技创新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开辟农业标准化工作宣传阵地,大力总结和推出标准化工作的先进典型,让各类典型发挥辐射作用,唱响唱红农业标准化工作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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