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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3-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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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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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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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3-09-1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3〕81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内乡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内乡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加强协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作用或人为造成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重大级和特大级。
一般级(三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
重大级(二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特大级(一级)
因灾死亡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的。
地质灾害应急就是实行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应职责进行应急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防灾和抢险行动。
二、应急机构体系
县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内乡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救灾领导小组),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救灾专业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重点监测防御区的集镇、人口稠密地区、矿山企业和交通干线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建本地防灾领导小组。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牵头,成员由人武部、计划委、经贸委、建设、民政、水利、交通、卫生、电业、公安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接受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配合完成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的应急活动。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1、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组
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和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把守险工险段,排除险情,修复加固主要抗灾设防工程。
2、特种工程抢险组
县公安局会同水利局、经贸委、建设局、电业局、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殊工程的抗灾抢险工作,包括灾害时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和剧毒、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的各种设施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县卫生局会同县医药管理局负责各种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迅速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和广大群众开展多方面的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活动;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紧急救援组
县民政局会同粮食、商业、物资、教体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5、治安、交通管理组
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速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通信保障组
县网通、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尽快抢修通信设施,保证抗灾救灾通信畅通。
7、应急运输组
县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尽快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8、电力保障组
县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送、变、配电设施,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9、灾害监测组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勘查、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力量,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在灾害现场进行灾害的趋势跟踪,进行预测预报。
10、灾害损失评估组
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计划、经贸、建设、民政等单位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县政府抗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11、宣传报道组
新闻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
12、应急资金保障组
县计委、县财政局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县级应急资金的准备与调配,保证抢险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各部门要按照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奉献,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一般级地质灾害,由县政府按照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重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和市直各专业组及县政府救灾领导小组参加,组建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地区的现场抢险救灾、指挥、组织、指导灾区乡(镇)政府及其应急机构的应急工作。
特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省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及市、县政府参加,负责组织灾区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三、政府应急行为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为:县政府发布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一般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提议,县政府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县政府在发布一般级地质灾害预报的同时,根据预测地质灾害的程度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报县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加强对预报区的管理,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预报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临灾反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监测,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变化趋势,根据灾情发展,协助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避灾疏散。对地质灾害的成因、发展规律做出科学解释,杜绝谣传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反应
一般级地质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将立即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投入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区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趋势跟踪,并开展地质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及时汇报灾情。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密切跟踪灾情,并组织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请求驻军调派部队参与救灾,部署指挥协调灾区政府和救灾各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组织,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和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平息灾害谣传和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地质环境 灾害 防治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