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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棉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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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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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棉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3-11-1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3101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棉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棉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棉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内乡县棉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棉花质量和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棉花掺杂使假、非法收购等违法行为,维护棉花正常流通秩序,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棉花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争取用3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棉花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收购加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混等混级、缺斤短两等质量、计量违法行为,狠抓大案要案,使棉花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棉花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办发[1998]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棉花质量和市场管理检查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1]6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县棉花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把无证无照收购加工、棉花掺杂使假作为近期整治的工作重点。

(一)收购环节

棉花收购单位是否具备收购场地、储存场地、棉花检验室和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质量检验人员等条件;棉花收购单位在收购时,是否执行“一试一定”、密码检验操作规程和棉花标准,是否建立健全收购质量验收制度;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采取有力措施排除异性纤维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是否做到不抬级、压级,不混存、混放,不抬重、压重,不收超水棉,杜绝“一把抓”、“一口清”收购,做到优棉优价。

(二)加工环节

棉花加工单位是否有属于坚决取缔对象的“两小一土”(小皮辊轧花机、小锯齿轧花机和土打包机)设备,是否按规定的条件具备合法的生产设备、场地、棉花检验室和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质量检验人员等条件;加工时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加工,杜绝掺杂掺假;是否对异性纤维进行严格挑捡并排除;成包皮棉刷唛是否规范,质量标识是否与实物相符;棉花成批后,检验证书、码单是否齐全、规范。

(三)销售环节

棉花销售时是否货证同行;进入棉纺企业后,是否接受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公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棉花类别、等级、重量是否与质量凭证、标识相符;是否属无证调拨。

三、方法步骤

棉花市场专项整治从920日至1220日,集中3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929日至10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棉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辖区内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县棉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顿治理阶段(1020日至1130日)。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予以取缔、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和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关停。要集中力量打掉掺杂使假生产、加工窝点,堵住掺杂使假棉花流入市场的源头,严厉查处棉花掺杂使假大案要案。要以棉花加工环节为重点,按照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认证条件中对加工设备的要求,对棉花加工企业的加工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存在涉嫌掺杂使假设备的要坚决依法查封,限期整顿;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完善。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加工资格。对确有掺杂使假行为的应予严厉惩处。加强对棉花收购、加工、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混等混级、标识与质量不符以及标识不规范的,要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收购、加工、经营单位棉花异性纤维问题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棉花销售后发现质量问题、货证不符、无证调拨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做好棉纺织企业的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对非棉花公证检验试点企业未经公证检验的棉花要加强监督检验,以保证棉纺织企业用棉质量。工商部门要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工作。对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办理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许可证;加强证照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三)检查验收阶段(121日至1220日)。县棉花整治领导小组分别对各乡镇棉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由于受阴雨天气影响,我县今年棉花产量下降,棉花资源紧张,棉花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势必抬头。各级各部门都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和维护内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紧抓好,切实维护我县棉花主产区形象。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棉花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并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打击治理流于形式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政策,分类施治。要正确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于掺杂使假的棉花,要坚决予以没收;对小轧花机和土打包机要坚决予以销毁;对于已形成一定规模且加工设备状况较好的无证收购加工者,要通过教育帮助等形式,促其尽快具备收购加工经营条件,步入合法经营轨道;对于非法收购加工窝点要坚决铲除;对于掺杂使假的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手软。

(四)强化协调,形成合力。质监、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棉花专项整治工作。公安、供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打击棉花掺杂使假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棉花收购、加工、经营工作的政策,加大对查处的大案要案的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棉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主题词:农业  棉花整治△  通知

抄送:市质监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11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