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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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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税费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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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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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2-06-1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2〕35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税费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河南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税费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豫财办明电〔2002〕36号),现予以转发。请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结合督导内容,扎实组织,纠正不足,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做好迎检准备,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
附:河南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税费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
二00二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 税费改革△ 督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6月16日印发
附件:
河南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税费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6月6日电话会议关于延长督导时间,增加督导力量,加大督导力度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原督导组基础上,增加三个督导组,结合夏粮收购,对各地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的宣传情况,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
2、农业计税土地、农业税税额落实到农户情况。
3、农业税纳税通知书发放情况。是否采用全省统一印制的纳税通知书。通知书除农业税外是否还附带其它内容。
4、农业税征收与夏粮入库是如何衔接的。
5、夏粮收购中,是否按保护价给农民结算。
6、夏征前有没有集中收取各种费用的情况,已收取费用的地方,农业税征收中是否按即退即征办法入库,并向农民开具完税凭证。
7、受灾地区是否在保证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农业税的夏征比例。
8、农民缴纳农业税后,是否及时给农民开具完税凭证。
9、是否有随农业税一并征收在非计税土地上的农业特产税情况。
10、是否有随农业税一并征收“一事一议”和其它款项的情况。
11、是否有随农业税一并清收历年尾欠的情况。
12、农业税征收信息化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省政府组织8个督导组,由有关厅局领导带队,每组负责督导2—3个市。
采取听取汇报与独立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督导,以访问农民群众和村组干部为主。
督导时间为6月20日至农业税夏征结束。
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情况,责成纠正。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督导组的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及时向省农村税费改革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
附件: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督导名单
河南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督导名单
第一组:范立新 丰 庭 张超义 赵学东
(郑州、许昌)
第二组:杨 舟 石保尚 乔 默 尚照武 袁玉友
(漯河、周口)
第三组:李健庭 宋光辉 张海庆 赵建新
(驻马店、信阳)
第四组:尚玉和 温运安(农业厅再抽一人)
(南阳、平顶山)
第五组:储亚平 陈金玉 韩洪涛 曹明顺
(三门峡、洛阳)
第六组:李 斌 沈富国 王淮水
(安阳、濮阳、鹤壁)
第七组:姬林芳 穆振武 梁兆魁
(开封、商丘)
第八组:韩 伟 王树霞 崔师坦
(焦作、济源、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