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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网吧迪厅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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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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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网吧迪厅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2-06-2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248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网吧迪厅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吸取北京蓝极速网吧“6.16”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网吧、迪厅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网吧、迪厅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现予以印发,望各乡镇、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内乡县网吧、迪厅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消防工作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627日印发

附件:

内乡县网吧、迪厅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网吧、迪厅的消防安全工作,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720日,对全县网吧、迪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网吧、迪厅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2]62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依法对网吧、迪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经县政府研究,成立内乡县网吧、迪厅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罗岩涛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魏建廷、县公安局局长杜锋为副组长,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经贸委、监察、通信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集中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在公安派出所设立集中整治办公室,具体组织集中整治工作。

三、整治措施

对网吧、迪厅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要以《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为依据,继续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六条措施”,按照“全面检查,一个不漏,区分情况,依法整治”的原则,分别采取下列整治措施:

(一)凡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一律取缔。

(二)凡未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一律停业整顿,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逐一检查审核,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取缔。

(三)对虽经消防安全检查,但又出现火灾隐患,尤其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堵塞的,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取缔。

(四)凡容纳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以上的网吧、迪厅一律停业,由公安部门重新核定人数,核定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五)对取缔的场所,有关部门要吊销已发的证照,限期拆除内部设施,并向社会公告;取缔后又擅自开业的依法从重处理。

(六)从即日起,停止审批新的网吧、迪厅。

四、方法步骤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至720日,对辖区所有网吧、迪厅采取边营业边整治的办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一是澄清底数,全面检查。城区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各乡镇由公安派出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调查摸底,彻底澄清网吧、迪厅底数。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二是区分情况,作出处理。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网吧、迪厅进行分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三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集中整治结束后,县政府要对各乡镇的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务于725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县集中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吸取北京蓝极速网吧“6.16”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抓紧抓好。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经贸、监察、通信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针对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及时予以处理。对决定取缔的单位,公安、文化、工商、通信等部门必须吊销已核发的有关证照,确保彻底关死。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政策。参与集中整治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在整治中失察渎职,责任不落实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干扰阻挠整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搞好宣传发动,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营造集中整治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自觉参与。

各乡镇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方法措施和整治取得的成效,要及时向县集中整治办公室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