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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

发文字号:内政〔2009〕63号

发布日期:20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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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2-0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原崛起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现就实施2009—2012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与我县经济产业结构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普高职高横向渗透、职前职后互为补充的具有内乡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统筹规划,根据职业教育办学实际和发展需要,明确职业教育攻坚重点。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格局。

——坚持按照产业布局,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坚持促进就业,突出技能训练,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教育的应用性和针对性。

二、职业教育攻坚的主要目标

——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到2012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的50%以上。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任务。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到2012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仪器设备值及生师比基本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与市场需求结合得更加紧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职业教育攻坚的政策措施

(一)继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县政府要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举措,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1:1的要求,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等各类职业培训。

(二)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善职业学校的校园、校舍、图书、设备等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能力。

(三)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从2009年至2012年,围绕我县支柱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和新兴行业的人才需求,在重点专业装备水平较高、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由政府出面协调从县职专西院墙外再征地50亩,并鼓励规模以上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进一步改善实习实训条件。

(四)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坚持精干高效、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教职工编制。新增教职工编制主要用于增加“双师型”教师。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参照河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办法,为内乡职业学校申报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逐步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促进事业发展的良性用人机制。

(五)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要从实际出发,对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打破部门、行业界限,进一步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状况,盘活资源、整合力量,建设好一批装备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规模大、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内乡县中等职业学校。

(六)推进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县政府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要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乡(镇)要积极利用农村教育资源,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书屋等建设,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形成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其他职业学校为骨干、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七)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一视同仁,在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经当地政府批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名、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生活设施。鼓励县外、境外组织和个人合作举办职业教育。县乡政府可采取出租、转让闲置教育设施等措施,扶持民办职业学校发展。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确保其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八)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推动职业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在一些专业领域探索两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推行一年理论学习、一年实践技能的办学模式。完善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制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学校要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通过举办农民工夜校、周末学校、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建设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打造品牌专业,培育特色学校。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业学校师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机制,认真开展教学评估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积极探索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强化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九)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省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用工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十)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攻坚经费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都要加大资金筹措、投入力度,实行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办法,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金举办职业教育,努力争取中央的经费支持。县政府制订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核定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依法督促学校举办者按标准落实。积极建立政府购买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的制度,发挥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的效能。从2009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职业学校收入的学费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政府、办学主管部门不得以学费冲抵财政拨款,或以任何方式提留、挤占和挪用学费。

(十一)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对经批准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学校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职业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

四、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全新明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攻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责任。政府把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职业教育攻坚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按期完成攻坚任务。政府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职业学校要强化市场意识,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三)建立考核机制。县政府将攻坚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突出业绩,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营造职业教育攻坚的良好氛围。

附:1、内乡县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责分工

二○○九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顺利实施和任务如期完成,县政府决定成立内乡县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全新明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吕秀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宇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闫明甫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岳书晓     县财政局局长

孙君庚     县教体局局长

付栓柱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劳社保局局长

王国忠     县编办主任

李秉洲     县建设局局长

薛武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荣军     县企业服务局局长

周传波     县农办主任

郑振锋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佰让     县规划局党支部书记

杨成甫     县农业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孙君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保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责分工

一、经费筹措

2009年至2012年,全县多渠道筹措职教攻坚经费1300万元。

(一)财政专项投入400万元(不含人员经费、中央、省财政支持经费)。其中,县财政投入200万元,乡镇财政投入200万元。

(二)教育费附加投入400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要达到30%。

(三)社会筹资200万元。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投资职业教育。

(四)职业学校自筹资金300万元。支持学校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攻坚经费使用原则:按“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原则,县财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职教中心建设、省级和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及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奖励等。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职业院校筹措的职业教育资金,主要用于所办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

二、职责分工

(一)政府责任

1、县政府责任: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明确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责任,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督导、检查所属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规模达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形成县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2、乡镇政府责任:负责本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攻坚工作,制定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攻坚经费,完成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本乡镇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完成中职学校招生任务;乡(镇)办好一所独立建制、单门独院的成人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每个行政村依托小学建设好一所村成人技术学校。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责任

1、县教体局: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相关工作。制定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省、市级示范性职业学校,省、市、县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协同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等部门,按照省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抓好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按照县政府要求,筹集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社会资金、学费收入。指导乡镇教育部门做好职成教育攻坚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县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

3、县财政局:按照确定的职教攻坚的投入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县级职业教育攻坚专项资金和各项配套资金。会同县教体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办法。督促各地按照县政府要求,落实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财政资金。

4、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会同县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职业教育教师核编工作、职业学校教师选聘工作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相关待遇。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需求情况调查,定期向全县职业学校发布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职业学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5、县农业局: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7、县建设局: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把职业学校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认真做好校舍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简化手续,搞好服务。

8、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在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将职业学校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障用地。

9、县企业服务局:指导和督促县管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和兼职教师。

10、县农办: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界定、培训和转移服务工作。

11、县地税局:加强对企业提取的职业教育经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核,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合理安排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促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主题词:教育        职业教育        意见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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