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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级妇幼保健员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04〕33号

发布日期:2004-06-08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级妇幼保健员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4-06-0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4〕33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级妇幼保健员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级妇幼保健员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加强村级妇幼保健员管理的意见

  二OO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

内卫字〔2004〕58号

内乡县卫生局内乡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级妇幼保健员管理的意见

  村级妇幼保健队伍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承担着广大农村三分之二人口的卫生保健任务。建立一支整体素质好,具有相当服务能力的村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队伍,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最适宜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于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对卫生保健服务的需求,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的各项目标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结合我县情况,现就全县村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保健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级妇幼保健员的任职资格

  村级妇幼保健员一般由符合任职资格的村级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兼任。村级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保健人员,须具有医学中专以上的学历证明的助产士、医师或护士、已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女乡村医生担任。

  村级保健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县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部门举办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持证上岗。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技术服务工作。已在岗人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应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卫生、计策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和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村级保健工作。

  二、村级保健员任务和要求

  1、掌握全村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流动人口情况。

  2、为全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全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生殖保健、四术随访、避孕药具发放、宣传教育等)。

  3、配合上级部门对全村孕产妇开展围产期保健,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定期组织生殖情况保健检查及产后随访。及时发现、筛选上报高危妊娠孕妇,协助上级医院进行专案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4、掌握全村0~7岁儿童健康状况,配合乡镇卫生院开展儿童系统保健工作。

  5、及时上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有关报表、数据及有关资料,上报有关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及资料管理。

  6、完成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村级保健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村保健员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三)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计划生育知识,对妇女儿童开展健康教育。

  三、村级保健员的待遇

  除按《内乡县村级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可按服务妇女、儿童保健的数量、质量、工作量等由县、乡(镇)妇女儿童保健机构,给予适当的劳务报酬。

  四、村级保健员的管理

  村级保健员承担着基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是开展农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的强大主力军,按照“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机制,由县卫生、计生部门共同负责,做好村级保健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县卫生、计生部门组成内乡县村级保健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村级保健员的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资格的考评、注册、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及执业活动的管理工作。

  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村级保健员的选聘,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评定。村级保健员服从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办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村级保健员在村支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有关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村级保健员的考核与奖惩

  乡镇要加强村级保健员的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她们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社区内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任务,制定出具体的考核考评办法,实行量化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工作绩效联系工资待遇。对于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表彰。对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违法乱纪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予以解聘。

  六、村级保健员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完成社区妇女儿童的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等生殖保健服务,积极开展儿童系统保健、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在执业活动中要严格执业技术规定,严格技术范围,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绝不允许超技能、超技术范围服务。保健员职能及执业范围,限定在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上,不得从事妇产科手术及接生工作,凡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内乡县卫生局

  内乡县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