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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9-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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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101号
发布日期:2009-12-31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2-3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9〕101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内乡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9〕43号)精神,为扎实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推进治污减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率、充分发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治污作用为重点,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全面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达标、稳定、规范运营,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规范。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全部实现达标、稳定运营。污水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符合要求,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污泥处置规范。垃圾处理场达到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Ⅱ级及以上标准,配套设施和设备齐全,垃圾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设、环保等部门监管到位。
2、污水垃圾处理费应征尽征,运营经费保障到位。征收管理机构、机制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2009年年底前,按照新核定的征收底数,县城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7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达到70%。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征收的污水垃圾处理费全额用于设施运营,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管理规范。运营机制有效、协调,产业化程度高。运营单位全部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人员配备到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全部经过业务培训,全员持证上岗,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账、统计报表等资料完备。
4、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新增和改建、续建项目按计划节点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按期完成。迅速启动西城区南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5月底前完成勘测规划和工程设计,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提高运营单位专业化管理水平。各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好运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抓好岗位操作等具体实施环节,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账、统计报表,及时完成经营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确保设施达标规范运营。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降低运营成本,严格控制岗位人员数量。
(二)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自动监控系统。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视频设备安装,实现县环保、市环保、省环保与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镇污水处理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三)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格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加强对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污水水质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新建和改造城市排水设施要实现雨水、污水分流,减少水资源污染。
(四)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局、城关镇、湍东镇要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积极推行“分级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理”的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扩大生活垃圾收集范围,提高收集处理能力,提高垃圾处理场运行负荷率。
(五)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支线、毛细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确保污水管网建设与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同步完成,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污水处理场第二条1.5万吨能力生产线9月底前要基本建成投入运行;要按照设计要求,尽快启动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渗滤液收集、防洪沟、截污坝、进场道路、防护网(墙)、地下水监测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机构,设立内乡县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负责征收城区公共管网供水、机关单位和商业用水、企业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其他供水按辖区分别由城关镇、湍东镇政府征收;城区垃圾处理费由市政管理局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实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上缴县财政,按实际完成征收金额的10%核拨“两费”征收费用。建设、环保部门要在调查基础上重新核定实际用水量及结构、污水处理费征收底数,完善征收机制,落实征收责任,提高征缴率。
(七)规范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要按照市场化、产业化、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创新运营模式。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者实行特许经营。对暂不具备特许经营条件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要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推进其实现企业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5月上旬。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扩大影响,营造积极参与活动的氛围,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5月至10月。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评比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在认真自查和总结基础上,迎接省、市政府的验收评估,并逐步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内乡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魏建廷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杜金来任副组长,县建设局、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活动方案的具体落实工作。
建设部门全面负责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对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营监管体系,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审查和资金安排。
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排水水质的监督监测和垃圾处理场环境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
发改部门负责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支持。
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以及国家和我省下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资金使用监管、激励和保障制度。
监察部门要对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规范运营、停运或处理不达标的,处理费征收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
城区“两费”征收管理单位要充分发挥“两费”征收主体的作用,做到机构、人员、责任、措施“四落实”,建立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台账,完善月报制度,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提高征收率。
附:内乡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内乡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年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魏建廷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金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陈永成县监察局局长
闫明甫县发改委主任
李秉洲县建设局局长
王峰县环保局局长
岳书晓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李秉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城乡建设市政管理△方案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