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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5-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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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村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05〕69号
发布日期:2005-09-19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5-09-1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5〕69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村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内乡县村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村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内乡县村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村级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免征农业税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需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征农业税后村级经费保障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05]46号文件)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征农业税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经费的管理原则
我县村级经费管理由县财政局负责,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标准,保障必须,高调低补,分期拨付和及时监督。县财政局要建立村级经费专户,专款专用,年初纳入预算管理,年终实行决算,按期及时拨付,年终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二、村级经费的使用范围
村级经费使用范围是:五保户供养,村、组干部补助和必要的办公经费支出。
五保户供养经费主要保证由民政部门确定的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人员的经费支出。
村、组干部补助范围主要是:行政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提倡村、组干部交叉任职。村组干部的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中共内乡县委办公室、内乡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内办[2005]41号)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核定。五保户和村组干部人数发生变化时,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要及时上报县财政局。
村级办公经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主要用于办公品购置、邮电、报刊等支出。
三、村级经费拨付程序
村级经费资金按照“乡财县管”、“村财乡监”有关规定,由财政局分期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的“村级经费”专户上,实行“统一账户、分村核算”。村级经费的使用顺序为:(一)五保户供养;(二)村组干部补助;(三)村级办公经费。
具体拨付程序为:五保户供养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民政部门核定的五保户人数,按照供养标准,及时将资金拨入民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集中供养的由县民政部门按期直接拨至敬老院,分散供养资金通过民政部门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办法,由银行直接发放到户。村组干部补助,按照“乡财县管”拨付程序,县财政直接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村级经费”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各乡镇财政所依据核准的村组干部报酬数额,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办法,通过金融部门直接发放到个人。村级办公经费,按照乡财县管、村账乡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四、村级经费使用标准
(一)五保户供养标准
集中供养人员年人均最低标准为1200元;
散养人员年人均最低标准为1000元。
现行标准高于人均规定标准的不得降低供养标准,超过标准部分的资金,由乡镇自筹、村组集体经济收入解决。
(二)村、组干部补助标准
支村两委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09.5元;
乡镇政府根据支村两委成员职务、工作量及交叉任职情况自行确定补助标准,并在年底前上报人员变化情况。
组干部的月补助标准为41元;
村组干部现行补助标准高于规定标准的,仍可以按现行补助标准执行,其超支部分由村集体经济收入解决。
(三)办公经费支出标准
办公经费应首先保证党报、党刊的征订,其征订标准为:
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每年不超过800元;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村,每年不超过500元。
五、村级经费的监督管理
村级经费的监督管理,按照“村财乡监”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村级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定期公示村级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村级经费支出月报制,各乡镇财政所每月要向财政局报送村级经费支出情况;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对村级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五保户和村组干部人数进行核查,凡发现乡镇虚报冒领的,将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处罚,对截留、挪用村级经费和抵顶债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确保村级经费的足额到位。
本办法由财政局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财政管理 村级经费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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