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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报送节能灯具更换情况和2009年前三季度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105号

发布日期:2009-12-03 14: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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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报送节能灯具更换情况和2009年前三季度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2-03 14:23:1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9〕105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节能灯具更换情况和2009年前三季度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按照省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市《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十一五”后二年工作规划》要求,各项工作已全面顺利推进,为了更好地全面掌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报送有关数据。现就报送节能灯具更换和年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情况要求如下:

一、关于报送节能灯具更换工作情况

节能灯具更换工作是2009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下发的《节能灯具更换情况统计表》(附后)认真填写,并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填报要求:

1、此表灰色部分不用填。已更换品牌、型号、数量栏不够填写可续表。灯具总数量、未更换数量填在小计栏。

2、已更换总合计栏,指的是已更换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数量,自镇流荧光数量,及它们之和。

3、落实节能灯具更换专项资金的,要附有领导批示和财政下发正式文件(复印件)。已更换灯具数量要附有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二、关于上报2009年度前三季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情况

2009年前三季度公共机构资源能耗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多数单位都能按照省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办法和要求进行统计按时上报。截止目前,还没有完成统计和上报的单位请于12月5日前补齐前三季度能耗报表,并书面说明迟报原因。希望按照《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填表说明相关要求按时报送第四季度能耗报表和2009年度能耗报表。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节能减排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电话:65328988;13937734251;65328951


OO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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