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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程序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2-19 10:09:0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且要求生育的夫妻,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4、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5、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6、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它材料。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将生育二孩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证审批小组作出审批决定。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审批小组的决定发给二孩生育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张榜公布。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不符合生育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摘自:《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豫计生〔2003〕35号文件《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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