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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举报须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2-19 10:49:1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12315举报须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消字[2000]248号文之要求"12315"工作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如下职责:
   
(一)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二)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三)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
  
(四)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五)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
  
(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996》第51号令规定下列申诉不予受理: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明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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