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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2-22 10:43:4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第三章第三十九条。
二、承办科室:内乡县运管所货运股
三、应提供材料: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四、办理时限:自相对人送达后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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