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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1-04 15:12:4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许可事项名称 | 出生登记 |
受理机构 | 内乡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办理地点 | 派出所户籍室 |
联系方式 | |
服务内容概述 | 出生登记 |
政策法规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以下几种情形未能及时审报户口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
事项申办条件 | |
申报材料 | 1、《出生医学证明》 |
办事处理流程 | |
服务办理时限 | |
收费标准 | 无 |
备 注 | 行政监督:监察室 |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