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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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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3-23 10: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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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3-23 10:35:5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手段。我县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连续10年实现了非农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较好地落实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但是,当前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不足、区域分布不均、新增有效耕地储备不足的状况给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生态退耕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因素,致使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总量减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投融资渠道不够广泛,项目实施程序性强、时间跨度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乡镇村组及民间的积极性。

    为充分拓展土地资源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的空间,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土综治办函〔20094号)、《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豫政办〔2009124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宛政〔200861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这一主题,创新体制和机制,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整合使用各类土地专项资金,积极聚合其他涉农资金,整合协调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活动,对农村田水路林村房实行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立足耕地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科学规划、规范项目管理、拓宽投融资渠道、合理分配收益,加大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富强美好和谐的新内乡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服务我县新农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进行整治;对滩涂、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耕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梯田绕山转、路林排成行、旱能浇、涝能排的建设标准,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2011年,整理农田10万亩,开发整理复垦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5000亩;到2020年,整理农田50万亩,开发整理复垦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4万亩。

2010年整治村庄建设用地2000亩,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1000亩的用地空间,为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提供1000亩的用地空间;到2020年整治村庄建设用地4万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2万亩的用地空间,为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提供2万亩的用地空间,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扩内需、保增长” 和开拓农村市场的需要。

三、项目运作程序

(一)建立项目库,实行计划管理。乡镇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最新资料,选取耕地后备资源拟开发地块,每年第一季度内报县国土资源局,经审查汇总后,报南阳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立年度占补平衡项目库。与可用资金相匹配,在入库项目中选取项目,编制年度计划;按照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任务,年初由县政府下达指标给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有效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任务。

(二)项目论证及立项。乡镇政府根据年度计划和选定的入库项目,由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和预算书, 由县政府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专家论证,并征求乡镇村组及群众代表意见;通过论证的并报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批准。

(三)项目实施。依照批准立项的项目规划设计,由乡镇村组或民间企业垫资实施的,县政府委托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县财政出资的,可公开招投标,参照国家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实施。

(四)项目验收及备案。项目完工后,由乡镇政府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初验。初验合格的,由县国土局汇总组批,申请南阳市终验。终验合格的新增耕地项目,经省级核查备案后,纳入补充耕地项目储备库储备。

(五)资金补助及指标的管理使用。补充耕地指标使用,实行台帐管理,财政补助政策。属乡镇村组或民间企业垫资实施的,县政府从财政土地专项资金中,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未利用地开发新增耕地,2000/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4000/亩。补充耕地指标收归县政府,统一用于县内的国家及省市县非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实现耕地“先补后占”目标。其中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施工后,由乡镇申请,先予拨付30%的补助款,用于拆迁等费用,其它按工程进展情况拨付剩余补助款的60%,剩余部分,在南阳市验收合格后,县财政一次性付清补助。验收不达标的费用由乡镇财政承担并处以费用10%的罚款。

属非农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乡镇自行出资实施、用于所建项目补充耕地的,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新增耕地指标、用于安置农民新农村建设或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建设使用的,县财政不予补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节余的新增耕地指标、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用于城区建设的,县财政予以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国土资源、发改、财政、监察、农业、建设、规划、林业、水利等部门组成的内乡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通报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责任。县政府把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各乡镇每半年向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乡镇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成立督查小组,根据各乡镇的规划、年度计划和情况报告,及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三)筹集资金。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乡镇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此项工作予以倾斜。县政府整合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及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的土地出让金等土地专项资金,用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聚合其他涉农资金,按规定用途和整治规划,投入到村庄拆迁和新村建设。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以外的资金, 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新增的耕地指标和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转让收入,全额投入到村庄整治、农民建房补贴,以及改善整理区内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入企业、个人、信贷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确定政府、投资者各自权利、责任、义务,使投资主体得到合理回报,形成投资与收益的良性循环,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拓宽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投入渠道,大力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四)严格奖惩。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进展快、成效好的乡镇,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在土地整理项目安排上给予一定倾斜;对于资金落实不到位、进展慢、不能按规定期限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或项目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

(五)严肃纪律。没有补充耕地指标的乡镇,不予受理该乡镇非农建设项目用地报件;一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当年上级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2%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2%,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的乡镇,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2008年第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追究乡镇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

附:1内乡县2010年拟实施的耕地后备资源项目统计表

2、内乡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2

内乡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

组 长:魏建廷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金来    县政府办副主任

薛武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冯香丽    县纪委常委

孙玉丽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

张继忠    县发改委副主任

岳明川    县财政局党委副书记

周雪瘳    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洪泽    县农业局纪委书记

丁红霞    县规划局副局长

李文志    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张怀江    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张怀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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