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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0年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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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11 15: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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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0年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5-11 15:41:2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乡镇、村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县各级林改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巩固林改成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豫发〔200931号)及《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突出抓好2010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豫林改〔201026号)文件精神,确保今年全面完成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现将2010年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县对乡镇林改自查验收工作;全面完成省、市林改验收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林权登记发证是林权改革的最关键环节,根据《森林法》和《物权法》有关规定:“依法登记的林权受法律保护”,因此从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出发,必须扎实做好林权登记工作。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整合力量,全力攻坚,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加快申请登记进度。做到“五个集中”,即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办证。以村为单位,申请一个村、审查一个村、上报一个村、公示一个村、发证一个村、归档一个村,按照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认真开展林改“回头看”,扎实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各乡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村、组开展林改“回头看”,凡是不符合林改政策原则,不符合群众意愿的,必须立即改正;凡是有遗留村组没有登记材料的必须抓紧时间、扫清遗留,凡是材料不齐全、内容不符合的必须及时完善补充。自查验收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乡镇要扎实做好对村组林改工作的检查验收,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申验报告及时做好对乡镇林改工作检查验收;同时,县、乡、村要充分做好迎接省、市对我县林改工作检查验收的准备。

(三)积极宣传培训,适时开展配套改革工作。林权确权到户后,要规范林权流转,确保农户利益受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市要求,适时组建内乡县林权管理中心、林权交易中心、林权抵押中心、林权流转中心,积极开展林权交易、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等。鼓励和引导林农依法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县政府将在政策、资金、税收、技术及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四)搞好调查研究,培育林改典型。一是围绕分类改革,有针对性搞好实地调查,按照省、市安排进一步深化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的改革,完成金融创新和服务林改行动调研任务。二是掌握明晰产权后,在落实配套措施,促进农民就业和农村发展等方面抓好典型,全县范围集中培育2-3个有特色的综合型、复合型典型。三是逐步建立不同类型的落实改革措施示范区,逐步探索以林权流转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重点的林业集约化经营示范区。

(五)完善档案内容,规范档案管理。林改档案要做到:一是建档内容齐全,符合要求;二是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格管理制度;三是必须保证林改档案安全,不得丢失损毁。四是建立信息服务库、为林权流转、林权交易、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提供准确高效服务。要设立专门的林改档案室,专门的档案柜和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乡镇和村的林改档案达标率要达到95%以上。

(六)强化责任落实,狠抓目标管理。各乡镇要围绕工作目标,认真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落实年度目标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县林改办要从5月份开始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对因工作不扎实导致重大涉林案件、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导致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以及工作滞后影响全县进度的乡镇,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既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也要在目标考评中扣减相应的分值。

(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完成任务。为确保全县林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县林改领导小组决定在登记发证和自查验收阶段组织两次督查观摩,评比排队并及时通报全县。县林改办将组织林权登记发证审核工作组,派驻乡、村加强督导审验。各乡镇要结合工作进度,适时开展督查检查活动,确保林改工作质量,确保林改进度,确保今年全面完成林改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方法

发证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逐级把关,逐级验收,集中公示,集中发证的办法。扎实做好乡对村的审核验收,县对乡镇的审核验收。为了加快进度,县政府要从县林改办、县林业局、各乡镇林改办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内乡县林权登记发证审核工作组,集中对乡镇、村现场会审。

(二)步骤

第一步:登记发证(5月至7月)。各乡镇要利用567三个月时间,集中完善林权人的林权申请登记材料;乡、村、组逐级审核把关,同时,县林权登记发证审核工作组人员审查后,要逐宗地填写《内乡县林权登记发证审核卡》。宗地林权申请登记材料完整并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上报县林改办进行公示拍照,公示期无异议的及时上报县政府审批登记并颁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

第二步:自查验收(8月至9月)。要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验收。8月份,乡镇要完成对村组的检查验收;9月份,乡镇自查验收结束后,及时申请县政府进行林改检查验收。

第三步:迎接省、市验收(10月至11月)。10月份,县政府在对全县林改工作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写出申验报告,邀请市对我县林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11月份,在市验收的基础上,写出申验报告,邀请省对我县林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第四步:总结表彰(12月)。召开全县林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认真总结我县林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在全县林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政府和林改工作人员给予表彰。

附:内乡县林权登记发证审核工作组名单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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