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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中心城区巷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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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12 1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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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中心城区巷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5-12 10:26:2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城关镇、湍东镇、灌涨镇、大桥乡、赵店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内乡县中心城区巷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内乡县中心城区巷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内乡县中心城区巷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利用三年时间把城区巷道改造一遍”的要求,现就做好中心城区巷道改造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建设理念,以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为核心,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用三年时间把城区巷道改造一遍,使城区巷道线型合理、路石平顺、供排水畅通,并配套绿化、路灯,实现畅、洁、绿、亮、美,改善城镇居民出行条件,建设和谐、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属地负责。中心城区巷道改造实行属地负责,由城关镇、湍东镇等城控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立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受益居民积极参与的城区巷道改造建设体制。

2、政策支持。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鼓励和扶持中心城区巷道改造。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3、统一标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预算、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的“五统一”原则,确保巷道改造工程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质量。

三、改造范围

城控区内宽度在4米以上15米以下的区间道路、消防道路,由所在乡镇政府征求居民意见,提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其余小巷小道由乡镇政府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四、技术标准

(一)道路。素土压实+10cm沙砾 +20cm厚的C25混凝土路面,横断面一般采用双面坡,坡度为1.5%左右,路面横向缩缝切割间距以4-5米为宜,缝宽5-6mm,缝深5-6cm,缝内填沥青类填缝料。

(二)供水。根据供水管道老化程度,结合改造区域居民对用水量的需要,对管道老化严重、确需改造的供水管道,将直径100毫米以下的镀锌管更换为同规格的PE管。

(三)排水。对具备铺设排水管道的道路,一般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的形式,按城区排水系统规划要求,一般铺设直径不小于500毫米的排水管道。

(四)道路交叉口。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按道路红线计,居住区道路红线转弯半径不得小于6米,工业区不小于9米,有消防功能的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为12米。

(五)照明。所有改造的巷道一般应同步配套安装照明路灯设施。灯杆高度以5-8米为宜,路灯间距根据以35-50米为宜。

(六)绿化。按照宜绿则绿、因地制宜的原则,见缝插绿。原道路有行道树的,在行道树周围设置树池,树池规格不得小于1.0米×1.0米;原道路没有行道树的,重新栽植本地适生品种行道树,行道树中心距道牙以0.6-1.0米为宜。

(七)环卫。500-1000米内设置2-3个垃圾收集点,并将原有旱厕全部改造为水冲式公厕。

(八)其他要求。改造后道路与区间小路、居民出路必须连接顺畅,路面必须低于两侧住户或单位院内地坪,不能因道路改造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

五、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认定程序和标准

(一)以奖代补政策的认定程序。城控区内宽度在4米以上15米以下的区间道路、消防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所属乡镇政府申请县政府组织建设、财政等部门,进行实地测量,出具竣工报告和竣工决算,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将改造道路纳入以奖代补范围,享受县政府制定的以奖代补政策。

(二)以奖代补的标准。城区巷道改造工程资金由所在乡镇政府自筹并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不高于70/平方米(含下水道、绿化,不包括路灯、供水)计算工程造价,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计资金总额的35%由县财政对乡镇进行以奖代补。

六、明确分工,通力协作

城区巷道改造工程范围广、战线长、时间紧、任务重,项目所属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快工作进度,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一)城控区乡镇政府职责:

1、三年内完成辖区巷道改造任务;

2、负责编制改造工程计划,协助规划、建设部门做好规划、勘察设计工作;

3、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

4、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环保、水电、土地、拆迁等工程相关手续,相关部门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5、 负责签订工程合同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 负责组织协调参建各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7、负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8、 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二)县规划局、建设局职责:

1、负责制定城区背街小巷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技术规范;

2、建设局负责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查;

3、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督,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县财政局职责:

1、负责搞好工程预算投资评审;

2、 按规定监督巷道改造工程的招标;严格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无市政工程建设资质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负责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四)县电业局职责:负责巷道路灯的安装,所需路灯从城区主街道上更换下来的路灯中按道路规划设计标准择优选用,路灯电缆全部采用地埋施工,安装费用由电业局自行负担。

(五)县建设局自来水公司职责:对确需改造的供水管道,直径100毫米以上的由县自来水公司组织改造;直径100毫米以下的由居民自行改造。因工程施工对城市供水管道造成损坏的,由自来水公司监督工程施工单位予以修复或更换。

(六)县审计局职责:负责对工程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七、加强城区巷道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城区巷道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城区巷道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金来同志担任,县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电业局、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以及城关镇、湍东镇、灌涨镇、大桥乡、赵店乡等乡镇长为成员,负责城区巷道改造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长为巷道改造工程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切实加快进度,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城区巷道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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