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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0-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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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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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05 09:06:40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7-05 09:06:4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内乡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附:内乡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综合整治方案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内乡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工作文件精神,根据“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营造健康有序、管理规范的学前教育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及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申报验收阶段

  (一)学习宣传

  1、学习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6月15日。

  2、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

  (2)《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3)《南阳市教育局关于申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意见》(教民〔2005〕97号);

  (4)国家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07〕162号);

  (5)《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的通知》(宛政办〔2005〕38号)、《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民办学校(机构)进行年度审查和办学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教发规〔2008〕778号)、《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清理整顿的通知》(内政办〔2005〕41号)等有关文件。

  3、学习目的及要求:以各乡镇为单位,由乡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所辖区学前教育阶段所有公、民办教育机构及幼儿园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群依法举办学前教育的意识,按照程序,严格标准,完善手续,自觉接受管理,全面提高全县学前教育管理水平。

  (二)申报验收

  1、申报对象:全县所有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及幼儿园。

  2、申报时间及要求:2010年6月15日-20日,举办者根据本单位实际,对照《南阳市教育局关于申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意见》(教民〔2005〕97号)要求,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上交乡镇中心学校。

  3、验收程序:

  (1)各乡镇初验:2010年6月20日-30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政府牵头、乡镇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专门检查验收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初验达标的由乡镇政府和乡镇中心学校分别签署同意举办意见上报县教体局。

  (2)验收与认定:2010年7月1日至8月15日,由县政府牵头、县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县教体局负责,组织专门检查验收小组,对各乡镇初验达标的学前教育机构或幼儿园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束后,对照标准分别给与“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认定。

  第二阶段:规范与综合整治(2010年8月16日至30日)

  1、对认定“合格”的机构或幼儿园,按照要求办理办园许可证。

  2、对认定“基本合格”的机构或幼儿园,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时限为半年,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3、对认定“不合格”的机构或幼儿园,下发“停办通知书”,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取缔。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本次学前教育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下设“内乡县学前教育学校综合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结合乡镇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

  2、抓住机遇,迅速行动。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抓住机遇,迅速将县政府的精神意见传达落实下去,紧紧抓住宣传发动,申报验收和综合整治三个阶段,把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幼儿教育的规范、科学、安全、合法。

  3、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各乡镇要根据学前教育办学标准,认真细致审验,对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依法从严整治,决不能心慈手软。对因验收、整治工作不力,造成幼儿教育受损,人身安全无保障的乡镇,坚决予以曝光和追纠责任。

  4、搞好总结,认真反馈。综合整治结束后,各乡镇要写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内乡县学前教育学校综合整治办公室。

  附:1、内乡县学前教育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基本合格”机构(幼儿园)规范整改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内乡县学前教育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士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江红军县人民政府机关党委纪委书记

  孙君庚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郭锴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薛有仓县文化局局长

  王文峰县卫生局局长

  刘原冰县公安局副局长

  孟海波县工商局副局长

  孙鹏远板场乡乡长

  孟晓夏馆镇镇长

  李炳杰七里坪乡乡长

  王建平马山口镇镇长

  王存锋王店镇镇长

  刁晓英灌涨镇镇长

  张富朝余关乡乡长

  周同良赤眉镇镇长

  石天军赵店乡乡长

  冯黎明桃溪镇镇长

  李伟乍曲乡乡长

  张新炜瓦亭镇镇长

  杨小强师岗镇镇长

  路登伟湍东镇镇长

  张万兴城关镇镇长

  于林轩大桥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孙君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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