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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0-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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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内乡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0-07-19 17:41:16
有效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7-19 17:41:1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改善我县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借助国家、省、市体育局的扶助资金,确定我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10年31个村。为了保证工作顺利实施,现将《2010年内乡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2010年内乡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2010年内乡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按照省里要求,结合县乡实际,我县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选定31个行政村(见附表)。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资金安排
每个选定的行政村建设1个简易混凝土篮球场地(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配套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投资约2.35万元。其中篮球场地建设1.55万元,1副篮球架和2副乒乓球台约0.8万元。在篮球场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其它体育健身活动。
三、项目村实施条件
1、群众有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传统和热情,体育工作基础好。
2、具备较好的体育场地建设用地条件。
3、村级经济条件相对较好。
4、能够保证体育设施长期使用、维护和管理,坚持公益性用途。
四、项目建设要求及原则
1、各项目村必须在7月25日下午5点前由所在乡(镇)统一将项目行政村申报表报送县教体局体育股(联系电话:65330170),未按时上报者,另行安排。申报表严格按提供的格式填报。
2、省拨资金不含土地征用费,各试点村项目用地可与新农村建设娱乐广场、村级文化站、学校等农村公共设施相结合,选择适中、便利的场地,便于群众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各村上报方案后,由县教体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验收,同意后方可定址,规划建设。
3、篮球场地用地长40米、宽30米,乒乓球每个场地长7米、宽5米,不得少于上述条件。
4、拨付的篮球场地建设费用,按照标准只够用于水泥和工费,各村负责地基处理、沙石料物。每个村由乡村共同匹配5000元,用于配套其它健身器材。
5、2010年项目七月下旬启动,2010年10月底前完工。
6、各乡(镇)政府要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附:1、2010年河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申报表
2、内乡县2010年农村农民健身工程项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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