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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0-0209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0-08-25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8-2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内乡县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确保我县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工作精神,经研究制订我县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学前教育的有关精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取缔一批无证非法幼儿园,全面提升我县教育的管理水平,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取缔对象
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内政办〔2010〕63号)精神,凡没有申报或在县、乡组织的初验中认定为“不合格”的机构或幼儿园,均为本次取缔的对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本次工作扎实有效,县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见附件)。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本次取缔工作各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取缔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进行,县政府派出的包乡工作督导小组要帮助指导乡镇开展工作。
3、确保规范、依法取缔。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本次行动,使我县依法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家喻户晓,让家长充分认识到送孩子到非法幼儿园的危害,教育引导家长送孩子到有资质的幼儿园或本村本社区小学所属幼儿园就近入园。
四、机构及分工
县政府抽调安监局、教体局、安监局、工商局、卫生局、文化局、水利局等相关职能单位领导组成三个督导小组,各牵头单位主抓安全工作的副职任组长,负责督查帮助各乡镇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各乡镇要组织相关单位同志组成联合执法队,对辖区内无证非法幼儿园依法取缔。
第一组: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教体局、安监局、水利局各参加1人负责师岗、瓦亭、乍岖、庙岗、大桥等五个乡镇的工作。
第二组:由安监局牵头。县教体、工商局各参加1人,负责灌涨、余关、王店、马山口等四个乡镇的工作。
第三组:由教体局牵头。县安监局、文化局、卫生局各参加1人,负责城镇、湍东、赵店、赤眉四个乡镇的工作。
附:内乡县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内乡县取缔非法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士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江红军 县人民政府机关党委纪委书记
孙君庚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郭锴县 安监局局长
成 员:韩保国 县教体局副局长
刘宗山 县文化副局局长
周青泽 县卫生副局局长
刘原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赞军 县安监局副书记
孟海波 县工商局副局长
樊寅彦 县水利局工会主席
王建平 马山口镇镇长
王存峰 王店镇镇长
刁晓英 灌涨镇镇长
张富朝 余关乡乡长
周同良 赤眉镇镇长
石天军 赵店乡乡长
冯黎明 桃溪镇镇长
李 伟 乍曲乡乡长
张新炜 瓦亭镇镇长
杨小强 师岗镇镇长
路登伟 湍东镇镇长
张万兴 城关镇镇长
于林轩 大桥乡乡长
孙鹏远 板场乡乡长
孟晓夏 馆镇镇长
李炳杰 七里坪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孙君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