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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三十年 创新服务谋发展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10-19 00:1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乡县物价局

价格改革三十年 创新服务谋发展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内乡县物价局迎来了成立30周年纪念日。上世纪1980年10月17日,内乡县物价局的建立,恰好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沐浴着内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春雨,开始履行自己神圣的使命,谱写依法行政、务实为民、服务发展、廉洁高效的新篇章。

国家改革开放32年,价格改革首当其冲。价格作为调节社会经济利益的重要杠杆,是建立市场机制的核心,是调控国民经济、安定民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内乡县作为豫西南重要县(市)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价格改革经历了计划经济过渡到有计划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以及不断深化的发展历程,促进了内乡价格法制建设的进步和价格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了由计划价格体制向宏观调控下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巨大转变,进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健发展。

一、价格改革30年精彩回放

(一)1978年至1987年:价格改革的起步探索和不断推进,促进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演变。

内乡县的价格改革按照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要求进行。从调放结合、以调为主逐步转变为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的,价格改革的明显特点是以转换价格形成机制为主线,从行政定价体制逐步稳妥地向市场定价体制过渡的措施。其中,1978年至1984年期间有重点地、分期分批地进行了几次重大的价格调整和改革。1979年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原煤价格、18种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以及猪肉、牛肉等8种副食品零售价格,分批放开了747种日用工业3类小商品价格。1981年提高烤烟收购价和烟酒价格,降低涤棉布价格,调整了鲜蛋收购季节差价。1982年纯棉布和涤纶混纺实行浮动价,提高棉布价格。1983年,实行工商协商定价和农副产品议购议销价格,到1984年小商品的价格已基本放开。值得说明一点:1979年至1984年六年间,内乡县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了17.7%,平均每年上升2.8%,保证了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有效推进了价格结构性调整,基本适应了宏观经济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步伐和需要。

1985年至1987年,按照国家物价管理的总体部署,价格改革由“调放结合,以调为主转入价格结构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转移,即以放为主”的阶段。1985年,内乡县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批转《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改革物价管理的若干具体规定》,进行了农产品、副食品、生产资料、大宗轻工产品、经营服务项目等价格改革,实行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形成了计划内外两种价格并存的局面。对理发、洗澡、洗染、照相等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粮食、棉花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对生猪取消派购、放开收购价格,实行有指导的议价,国家大幅度提高了生产资料的出厂价格,明确规定缝纫机等“老五件”(缝纫机、自行车、手表、收音机、照相机)实行企业定价。而医药、文化用品等10类,计101种商品仍实行国家定价。

经过十年的价格改革,传统计划价格的框架被打破,市场价格体系占据重要地位。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得到迅速发展,实行了30多年的农产品统购制度终于宣告退出了历史舞台。从民生的角度总结为一句话:薪低够开销,1斤肉5角。

(二)1988年至1997年: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攻坚推进,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按照国务院“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要求,内乡县价格改革采取了“控中求改、相机调放、巩固成果、逐步完善”的基本方针,在保证全县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的要求,抓住时机理顺价格关系,围绕整顿经济秩序,进一步放开价格,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物价调控和管理的新模式,在物价结构调整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

1988年在1985年放开蔬菜、生猪收购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猪肉市场和价格,使副食品价格改革基本上完成了从计划管理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生猪、猪肉和蔬菜等副食品的购销价格向市场化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当年的价格改革按照“调、放、管”三结合的原则,对部分不合理的农产品价格进行微调,如小麦、油菜籽、芝麻收购价格,调高食糖价平均提价54.3%。1988年7月28日,内乡放开了大中华、剑南春、红旗渠、仰韶等13种名烟名酒价格。1985年至1988年,内乡县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分别为8.8%、6%、7.3%和18.5%。四年累计上涨幅度高达46.6%。内乡和全国一样由于宏观经济总量失衡,社会上出现了严重的抢购风,通货膨胀有所加剧,导致价格总水平上涨。当年经济的特点是:通胀风声紧,抢购副食品。

1989年至1997年,内乡县价格改革进入治理整顿为主的深化改革阶段。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出发,加强价格总水平的控制,遏制通货膨胀。1993年,一粮带动百价,物价上涨从粮食及食用油价格开始。同时开始严管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过五年坚持不懈地整顿和治理,1997年内乡经济呈现出新的局面:通胀得遏制,实现软着陆。

随着价格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基础产品价格偏低的问题得到一定改善。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在3种价格管理形式中的比例明显下降,市场调节价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到1998年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已初具规模时,国家直接规定价格的品种大大减少,企业经营者已经成为按国家法律和市场供求自主定价的主体,以市场供求决定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

(三)1998年至2010年:价格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1998年5月1日《价格法》颁布实施以来,内乡县价格改革按照由定调价为主,向“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为主转变,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改善价格宏观调控,大力整顿价格和收费秩序(简称为:清费、治乱、减负),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系,进而完善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改革工作。

按照国家价格改革的要求,内乡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改税一批、剥离一批、取消一批、规范一批”的改革,十多年来,全县共取消3100多个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灵活运用价格杠杆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保持内乡经济社会的快速稳步发展。依据《价格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从2007年5月,内乡县将1996年征收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更名为价格调节基金,并由县政府主管、县物价局具体组织征收、基金上缴县财政专户管理。根据《价格法》和国家、省市要求,为优化内乡经济发展环境授权下放了部分价格管理事项,建立健全价格成本和费用的监审调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听证办法,基本上形成了“价格成本监审、制定价费政策、价格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物价监督管理工作格局。

1、内乡价格法制建设及监管体系取得整体推进。30年的价格改革,促使内乡县价格法制建设不断健全,价格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首先是内乡县价格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价格管理进程的不断推进,1982年8月6日,国务院颁发了《物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全国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并于199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尤其2004年以来,内乡县以强化政府价格管理职能为主线,积极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县物价局成立了价费审批委员会和价格案件审理委员会,强化对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及调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内乡县定调价成本审核制度,实行了价格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2003年底,县政府批准了《内乡县应对价格异动工作预案》,提高了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健全了价格监测预警预报以及价格监督检查应急工作预案。县物价局先后制定了 《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追究制实施办法》、《价格法制宣传“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执法公示服务承诺制度,逐步建立了以《价格法》为主线、行业法规为辅线的价格行政执法体系,实现了从注重行政手段向注重法律手段的转变,即依法治价。2000年,内乡县物价局依法治理工作,受到南阳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其次是内乡县价格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为适应国家价格监管的要求,在1980年内乡县物价局成立四年之后,于1984年8月7日建立了内乡县物价检查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的需要,1992年元月相继建立马山口、师岗两个镇物价管理所,把价格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乡镇村,辐射到广大基层农村。同年又成立了内乡县价格信息咨询事务所(后更名为价格认证中心)。1999年7月1日,内乡县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正式开通,并设立了内乡县价格举报中心,畅通了群众的投诉渠道,满足了社会各界群众的诉求。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定》的要求,2005年10月,县编委批准成立内乡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加大了放开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市场监管能力得到全面的加强。

2、内乡价格改革30年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每一次起伏都伴随物价涨落。30年间,我国经济经历了“三个半”周期,CPI亦完成了“三个半”轮回,只是CPI的涨落总比GDP的增长落后一年左右,而针对物价涨落进行的宏观调控,则贯穿每一轮经济周期。整个经济变迁路径图为:第一轮(1978年至1981年),改革伊始,通胀井喷;第二轮(1982年至1990年),政府放权,价格闯关;第三轮(1991年至1999年),开发过热,中央刹车;第四轮(2000年至2010年),经济回升,楼市涨停。30年的价格改革使严重扭曲的价格结构初步得到理顺,搞活了市场流通,丰富了商品供应,改善了人民生活,物价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转变,虽然目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只占5%,而市场调节价占95%,但政府宏观调控价格的能力却不断增强。30年的价格改革,效果显著成果辉煌,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内乡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消费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生活总水平实现了由“贫困——温饱——小康”的历史性转折和跨越。百姓生活蒸蒸日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和谐。综合官方数据可以看出:过去30年,CPI三起三落,如果以1978年CPI为100作为基准来计算的话,到2007年CPI上涨到500左右,也就是说,过去30年中国的物价上涨了4倍。相比物价上涨,居民收入的涨幅更快,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4元增加到2007年的13786元,扣除物价因素后增长了将近7倍;而计算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国内生产总值,2007年GDP总量比1978年增长了14倍多。 用老百姓的话说:价格改革结硕果,城乡居民受益多。物价连着你和我,科学发展靠改革。

二、价格监管30年创新辉煌

物价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历来是政府和群众关注关心的大事要事。县级物价部门作为经济管理综合性执法部门,是政府协调理顺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多种社会矛盾的有力工具。由于政府物价部门没有自身利益,它可以客观公正地处于“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或“服务、管理、监督”的中间位置,才能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地协调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诸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发挥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30年来,内乡县物价局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价格调控、清费治乱、促进企业发展中,在稳定物价、减轻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农业发展中,在服务政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做出了一系列大胆尝试,使“管好物价是本职,服务发展是天职”的工作理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一)价格宏观调控灵活多变。30年来,内乡县物价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成本、市场供应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消费者、经营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既保证价格调整的科学、民主、合法、合理,又化解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价格矛盾,有利于促进内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自《价格法》实施以来,由于国家成品油价格频繁调整,县物价局3次成功召开了出租车价格听证会,2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1次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听证会。每次新的价费政策出台后,群众都比较满意社会反响良好。尤其是2007年11月内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听证会的成功召开,全国人大网和人民代表报、河南日报、南阳日报以文字或图片形式均予以报道。县物价部门高效、透明的工作,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重视。仅2007年、2008年,内乡县政府为物价部门出台了三份文件,即内政[2007]41号《关于印发内乡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200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价工作的通知》,以及内政办[2008]63号《关于加强我县房地产及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一份份县政府的红头文件,就像一张张执法通行证,使物价部门的各项工作一路绿灯。

(二)优化发展环境清费治乱。30年来,为了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县物价部门当仁不让主动请缨,始终发挥着主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内乡县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据统计,全县40多个部门和系统有立项收费,收费项目1024个,收费标准达11000多个。收费管理是否规范,既影响财政收入,又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企业发展环境,内乡物价局从大局出发依据价格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职责,承担起了这一工作重任。在收费管理中坚持开展收费年度审验工作,认真落实《收费许可证》、《执收公务证》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近年来,为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维护企业发展和经济快速增长,县物价局采取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会审的办法,对全县涉企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狠抓了国家取消停止征收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的156项收费政策的督促换证、落实到位,并将收费清理结果编印1000册,免费发放到企业、收费单位和乡镇村组,提高了收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他们专门成立了“内乡县物价局服务企业办公室”,向全县42家企业和牧原养殖、神威民爆、泰隆水泥、仙鹤纸业、飞龙汽零、德润化工、天一密封7家重点企业常年派驻联络员,发放《企业缴费登记卡》和《内乡县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资料,帮助企业争取价格优惠政策、指导产品定调价工作、提供适用的价格信息、抵制乱收费,帮助企业更好发展做大做强;以价格信息网络为主要平台载体,及时发布商品价格和供求信息,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价格信息服务。如:内乡泰隆水泥集团用电问题,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经过内乡物价局多次向上协调,争取到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比原来优惠6分钱,每年可减轻泰隆公司电价负担800多万元。之后该局又为全县29家企业,上报争取省市大工业优惠电价,深受企业好评。1993年以来,清理、取消、调整收费项目863个,收费标准1200余个,审验收费资金达10亿元,查处违法收费3600多万元。据测算,仅此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700多万元。

(三)物价检查政府权威拓展。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寻求突破和机制创新,是深化内乡县“价格民心工程”效果,丰富物价监督检查内涵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30年来,内乡县物价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为核心,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坚持不懈地抓好“三乱”问题的治理,依法行政从严整治了涉农、涉企乱收费、行业乱定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经济领域存在的混乱现象。特别是对纳入“价格民心工程”的商品价格和收费项目,实行分片包干、定岗定责的方法,坚持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还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医疗收费、电信收费、公安收费、交通收费、电力价格、药品价格、食盐价格、粮、棉、烟收购价格等,进行分期分批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如:每年春运期间,对客运票价进行了及时整顿;每年春节过后,对全县农资市场价格、城乡个体药店、商店和服务明码标价等进行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确保了全县“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质量和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同时狠抓上级部署的专项价格检查,如:2009年4—6月份,县物价局采取“集中时间、集中骨干、集中会诊”的方法,全力以赴对全县16个乡镇涉农收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与此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物价检查机构,对县交通、国土、建设、房管、规划5大涉企涉农收费部门进行了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30年来,他们做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物价监督检查新路子,破解检查“三难”的实际问题,以及制约检查工作开展的屏障。目前,内乡物价检查主要采取上下联动,集中查与分散查结合;说服教育与法规宣传结合;事前调查取证与事后监督整改结合;正常处罚与财政代扣、法院强制执行“四个结合”的方法,查处少数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无证收费、重复收费、强行收费、搭车代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每年处罚金额都多达2000万元,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收缴入库,有效地遏制了“三乱”现象的反弹,维护了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2006年内乡确立工业强县、项目立县以来,积极为产业集聚区新上马的各类招商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价格公共服务勇挑重担。近年来,内乡县物价局进一步完善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处罚措施,每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近百万元,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的能力;健全了价格信息网络,统计、监测物价总水平,分析、预测变化趋势,建立价格预警机制,非常时期及时提请县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等,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服务;坚持每月定期在内乡亲民网上发布55类民生价格行情,全县设立45个价格监测点,对300多个品种的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并直报市、省,为国家制定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全县6家企业,32个品种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常年不间断地进行成本调查监审,并将调查资料汇总分析后直报市、省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为内乡工业企业和农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供了全程服务;以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价格鉴证和信息咨询服务,18年累计完成各类价格认证业务2000余宗,标的额达5.9亿元,服务社会、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系统“四个服务”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服务了司法、社会、政府和物价系统工作;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医院、进景点、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进农户活动,在巩固、深化、提高中不断完善,目前正按照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六个有没有”,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和内乡县廉洁从政集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实效的新标准。到2000年底,内乡县已建立健全了全县农村物价监督管理网络。特别是近年来涉农公示工作,与全省推广的“农村4+2”工作法有机结合,曾两次受到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团观摩视察。尤其内乡县涉农价费公示工作扎实到位,新闻宣传图片被中新社、河南日报、南阳日报及省市网站采用,并被台湾《中央网路报》转载。

(五)敢于应对价格突发事件。讲政治顾大局审时度势,认真做好特殊时期的市场价格监管十分必要意义重大。30年来,内乡县物价部门在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发挥了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的特殊作用。1988年全国物价暴涨掀起抢购风;1993年以粮食为主的食品价格猛涨,带动物价普遍上涨;2000年开始楼市价格走高,城市居民吃不消。内乡物价局按照中央稳定物价的大政方针,及时制定价格监控措施,做到分散五指个个击破合拢五指重拳出击,有效地抑制物价过快上涨,达到了预期效果。2003年“非典”、2005年农资价格上涨、2007年前后以猪肉为代表的副食品等价格持续上涨和2009年初春时节H1N1甲型流感曼延,县内相关医疗卫生药品、副食品、生产资料等价格急剧上涨,带动相关商品和服务轮番涨价,出现了食盐、大蒜及中西感冒药品抢购风潮,部分商贩趁机哄抬物价,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恐慌,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县物价局立即采取向商户发放稳定物价倡议书、召开企业老板告诫会、加强城乡市场价格监测、强化市场巡查和物价检查、加大价格违法处罚力度进行威慑和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等多种举措,保证了市场物价平稳。尤其是2008年春节前夕,物价部门及时提请县政府同意,对重要商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县内万德隆、壹加壹、美佳、三色鸽等7家大型量贩超市、连锁店及煤球厂、液化气站、粮油公司等,必须带头执行提价备案制度,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有效地平抑了年关市场物价上涨势头,确保了全县节日期间价格基本平稳、市场繁荣社会持续稳定。

(六)价格衔接用心搭桥牵线。内乡县地处河南省西南部,与湖北、陕西两省接壤,同本省镇平、南召、西峡、淅川、邓州四县一市相连。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毗邻省、市、县际行政区划之间价格纠纷越来越多,价格衔接的任务越来越重。30年来,内乡县物价局积极主动与四县一市和湖北、陕西两省周边县级物价部门接洽,互通信息保持密切联系,较好地衔接了小麦、玉米、棉花、烟叶、蚕茧、油菜、花生、辣椒、油桃、板栗、山茱萸、炸药、食盐、化肥、农资等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价格,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2009年初,由县物价局主要领导带队,陪同神威民爆公司老总,前往湖北丹江口市物价局考察炸药价格及销售市场,搞好两地价格衔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前往陕西西安等地,为内乡赤眉油桃销售牵线搭桥找“婆家”;前往郑州巩义、平顶山为岖、桃溪等乡镇矿业开发招商引资寻求合作伙伴,受到社会、企业和当地村民一致好评。

(七)千方百计只为民生改善。为缓解物价上涨时期和价格调整对社会上低收入及弱势群体带来的经济压力,30年来,内乡物价局从关注民生讲政治的高度,每年专题调研米袋子菜篮子钱兜子事关民生的大课题,审时度势报请县政府同意,多次灵活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市场平抑物价,争取物价补贴用于低保群众及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春节市场副食品储备和农副产品市场建设。主要体现在县物价局关键时刻雪中送炭:春季检查“双节”客运票价和农资价格;夏季检查小麦收购保护价和暑假各类培训班收费行为;秋季检查烟叶收购价格和月饼市价;冬季检查国家惠农政策“家电下乡”产品,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价格欺诈。2005年以来,内乡物价局为新农村建设包村累计捐款8万元、水泥90吨、图书资料10000册;为四川灾区和县内贫困大学生捐款累计3万元,新棉衣棉裤棉被600套。今年7月下旬内乡县遭受百年不遇的洪灾,8月初全局干部职工踊跃捐款4000元送往灾区乡镇。同时在重大节日期间,主动慰问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功臣5人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对群众生活的关心和帮助;体现了内乡物价人的爱心,与全县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八)先进集体个人不断涌现。30年来,内乡县物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物价方针、政策,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强化民生价格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了大量的服务性工作,为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内乡物价局多次受到上级机关通报表彰和奖励;全县物价系统一大批爱岗敬业、严格执法、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创新铸就辉煌深深地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2001年:国家发改委授予内乡县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达标先进县。

2006年:国家发改委授予内乡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创建先进县。

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授予内乡县2006—2008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1年3月:《内乡县价格民心工程得民心》调查报告,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播出,内乡经验全国推广。

2002年8月:内乡县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工作,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全国县级价格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介。

2010年10月:内乡县物价局创新工作服务发展主要做法,在全国市县物价局长培训会上交流。

1991年—2009年:内乡县物价宣传、价格调研工作,受到河南省发改委(省物价局)通报表彰。

2006年9月:内乡县物价局档案工作,被河南省档案局授予省标一级先进单位。

2000年5月:内乡县物价局被南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依法治市先进单位。

2006年元月:内乡县物价局被南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2008年2月:内乡县物价局被南阳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标兵文明单位。

1990年—2001年:内乡县物价整体工作,连年被南阳市人事局、市物价局通报表彰。

2005年—2009年:内乡县物价工作连续五年全市物价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第一名,受到南阳市人事局、市物价局通报表彰和奖励。

2008年—2009两年:内乡县物价局目标管理工作,被内乡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

30年来,内乡县物价局党组织“五好”创建、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平安建设、计划生育、信息工作、演讲比赛、尊师重教、服务烟叶生产、支持民政工作、创建文明城市等单项工作,受到内乡县委或县政府通报表彰不计其数。

2009年度:王俊生同志,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全国价格监管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0年度:王英甫同志荣获国家物价局颁发的“长期从事物价工作贡献奖”荣誉证书和奖章。

1997年度:申万云同志被河南省人事厅、省物价局授予全省物价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3年度:刘琦超同志被河南省人事厅、省发改委授予全省物价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8年度:王俊生同志被河南省发改委评为全省价格成本调查先进个人。

2002年度:杨瑛同志被南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2004年度:刘琦超同志被南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2001至2005年度:王俊生同志被南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度:王俊生同志被南阳市政府授予南阳市“两基”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内乡县物价局王文华、杨英华、董建钊、别继鹏、王庆伟、马保兴、张晓红、别晓松、张晓军等同志,分别受到河南省发改委(省物价局),南阳市人事局、市物价局通报表彰,受到内乡县委或县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不计其数。可以说,内乡价格改革30年,始终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每一天。内乡县物价局成立30周年,真正迎来了物价监管工作的春天。(王俊生 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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