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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0-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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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0-11-25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11-2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内乡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内乡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扎实搞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根据省市林业生态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升林业生态建设和林果基地建设水平,紧紧围绕增绿、增效两大目标,突出山区生态林、林果基地建设、通道绿化、村镇绿化和环城绿化五大重点,加强中幼林抚育和补植补造工作,营造和完善林业生态与林果产业相结合的“三大环线”(西南部大桥、瓦亭、师岗、乍曲、桃溪环线,中部赵店、赤眉、余关、王店、灌涨、湍东环线,北部赤眉、板场、夏馆、七里坪、马山口环线),充分利用荒山荒地、村庄四旁、岗丘及沟路渠河两侧宜林土地资源,以新造、抚育、改培、管护为抓手,构建点(林果基地)、线(通道绿化)、面(荒山荒地造林)相结合的造林绿化格局,全方位提高造林绿化水平,巩固和提升林业生态县建设成果,为迎接省级林业生态县复查和国家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大面积造林5万亩,其中山区生态林造林1.5万亩,林果基地造林3万亩,通道绿化造林0.2万亩,村镇绿化造林0.2万亩,环城绿化0.1万亩;中幼林抚育管理10万亩;低效林改造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区补植补造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35万株。
三、重点项目规划
1、山区生态造林。一是规划完成生态能源林造林1万亩。主要以油桐和黄连木造林为主,立地条件好的荒山要实施穴状整地,栽植油桐、黄连木苗,营造精品能源林基地,全县规划新建500亩以上的基地8个,300亩以上的基地15个。能源林建设任务大的夏馆、七里坪、马山口、乍曲、师岗、瓦亭、桃溪等乡镇,要对适宜发展生态能源林的荒山荒地进行统筹规划,基地化造林。每个乡镇要营造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基地2-3个,其它山区丘陵乡镇要营造面积在300亩的基地1-2个。同时要查漏补缺,动员组织农户把小片的荒山地块通过补植完善,形成规模效益。二是规划完成0.5万亩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以水土流失严重的荒山和宜林荒滩绿化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和造林方式。按照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荒滩和低洼的荒地以栽植生长快、经济效益好的速生杨为主;部分土质条件好的山坡地段以栽植核桃、板栗、木瓜等生态经济型树种,土质条件差的荒山以栽植侧柏、松树为主,最大限度的提高绿化覆盖率。
2、林果基地建设。以10万亩核桃基地和10万亩油桃基地建设为重点坚持发展和管理并重的指导思想。一是按照巩固提高和实现规模效益的要求,对现有的55万亩林果基地加强管理和品种改良,提高产量和品质;二是新造林果基地30000亩。围绕打造赤马路沿线核桃产业经济带和西部、北部两个核桃种植示范区总体布局,新发展核桃20000亩,余关、赤眉、马山、乍曲各新发展核桃2000亩以上,赵店、湍东、桃溪、瓦亭等乡镇各发展核桃1000亩以上。同时,要充分发挥“赤眉油桃”的品牌优势,以赤眉镇为重点新发展油桃5000亩以上。其它乡镇也要因地制宜,引导群众发展核桃、油桃、板栗和市场前景好的小杂果。
3、通道绿化。通道绿化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景观工程和形象工程,今冬明春要以补造完善为重点提高通道绿化水平。一是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的植树绿化,按照原规划标准进行补植完善,做到不缺株、不断档。灌涨、湍东、赵店三个乡镇,要按照高速公路和国道的通道绿化建设要求,高标准完善宛坪高速公路和312国道各25公里补植任务。湍东镇要对高速公路出入口进行全面补造完善,培育绿化亮点。灌二公路南段、老内淅公路等沿线乡镇要强力攻坚,高标准完成绿化植树任务。通道绿化要统一调整土地,落实承包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工作成效。二是主要旅游公路沿线的马山口、七里坪、夏馆、赤眉等乡镇,要优先安排和重点抓好公路两侧陡坡开荒地的植树绿化工作,并注重景观树种配置与营造林果基地相结合。三是乡村道路林要按照每侧2行以上的要求,进行补植补造,新建村村通道路要合理规划景观树种,绿化要一步到位。同时对沟、河、渠要查漏补缺,断档处以栽植杨树为主,营造防护林带。
4、村镇绿化工程。村镇绿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按照省市统一规划要求,今冬明春各乡镇要全部完成行政村所在地的绿化任务和重点集镇绿化任务。村镇绿化要以村庄绿化、街区绿化和围镇围村林带及空心村造林为重点,绿化面积2000亩。村庄绿化一方面要充分挖掘村庄内的空闲地,见缝栽树植绿,并动员村、组及农户在房前屋后植树种花种草;另一方面,丘陵坡地村庄周围的低产低效林要实施改造,营造速生高效树种,形成围村绿化林带。集镇绿化要实行乔、灌、草相配置,绿、花、果相结合,形成一镇一品,一街一景。
5、环城绿化。以城区周边绿化为重点,选择高品位绿化树种,营造环城林带和培育园林花卉基地。同时搞好城区绿化和各主要出入口的绿化。
6、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以杨树丰产林基地集中分布区的马山口、灌涨、王店、余关、湍东、瓦亭、大桥等乡镇和郁闭度在0.8以上的山区栎类林分为重点,实施修枝、抚育、间伐等措施,中幼林抚育10万亩;以退耕还林区低效林改造为重点,实施低效林改造4万亩。
7、退耕还林工程区补植补造。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国家投资效益预期目标和退耕还林农户增收,迎接2011年国家退耕还林阶段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精神,凡是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的,苗木保存率达不到85%以上的地块和农户,必须开展补植补造。补植补造任务由工程乡镇在年度自查的基础上确定到村、组和农户,并向补植补造农户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补植完善。补植补造在不改变原上报林种的情况下,可以调换或变更树种。
四、方法措施
1、科学规划,落实造林地块。各乡镇要按照县总体造林绿化规划,逐项目分解落实到村、到路段、到地块、到山头。2010年11月30日前搞好规划设计,落实造林地块、面积、树种和造林组织形式,并开展造林整地,2010年12月底前完成通道绿化植树任务和其它造林任务的80%,2011年3月15日前完成或超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2、调整土地,落实承包机制。路林要确定林地边线,在农地与林地之间开挖边沟,分段采取承包、拍卖等形式,落实造林主体;经济林基地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实行农户承包或大户承包;荒山荒地按照规模治理的要求,实施承包造林,对纳入国家造林项目的,要签订造林合同,并落实管护责任。对林改确权到户的荒山荒地,要动员农户造林或流转承包造林。村镇绿化要落实到农户或承包责任人。每个乡镇要选择3—5个空心村或围村闲置土地较多的自然村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抓好村镇绿化示范样板,推动四旁植树工作。
3、提高质量,确保造林成效。在造林质量上要把好“十字五关”,即规划、整地、苗木、栽植、机制。规划要做到集中连片,适地适树,形成规模。栽植密度根据不同树种和培育目的合理确定,杨树片林每亩44株(3×5米),通道绿化每亩55株(2×6米),核桃、板栗每亩44株(3×5米),桃、杏、李等小杂果,每亩55株左右。整地采取大穴整地或抽槽整地,人工整地和机械挖穴抽槽整地相结合,对在山地营造能源林和生态林的,可采取穴状简易整地,每亩60—110穴。苗木要选用良种壮苗,大力推广薄壳核桃、甜油桃、京东油栗、速生杨、五爪桐、黄连木等优良品种,严禁用劣质弱苗造林。有条件的在穴内或槽内填施有机肥,同时回填表土。栽植时要左右成行,并做到蘸浆、踏实、浇足底水,培土、扶直、涂白。落实以承包人管理为主,乡村统一巡护相结合的林木管护机制,严防人、畜损毁,确保造一片、成一片。同时要大力推广地膜覆盖技术,提高苗木抗旱能力和造林成活率。
4、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要大力宣传林业的经济和生态效益,使之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乡镇和重点造林村要召开造林绿化动员会议,讲意义、讲效益、讲措施;县电视台要开辟造林绿化专题栏目,冬春造林季节每周定期报道造林典型和经验,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植树造林绿化氛围。二是要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对县外投资我县造林的企业和个人,及我县的造林承包大户,要服务到位,宣传推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带动全民造林绿化的开展。
5、创新机制,加大造林投入。在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动员组织农户造林,同时要适时组织引导林地流转,鼓励支持大户承包造林和县外企业或人员来我县投资开发造林。要运用典型示范和经济收益预测等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形成多元投资造林绿化的新机制。林业生态建设项目重点安排在集中治理的生态造林和规模发展的林果基地建设区域。县财政也将拿出资金,对造林规模大、质量高的造林大户,实行以奖代补。
6、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2011年8月,省政府将对我县林业生态县建设情况进行复查,国家林业局要对退耕还林进行阶段验收,为确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顺利通过复查和验收,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建立乡村领导干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造林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二是落实乡村干部分包责任制,乡镇副职包村、包路段、包基地、包管理。三是落实部门造林绿化责任制。县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完成各自应承担的造林绿化任务。四是对造林绿化情况实行单项考评,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督导检查。对阶段性工作进度慢、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赶上;逾期完不成造林任务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造林绿化考核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