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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民政局服务承诺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11-17 10:01:3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端正行业作风,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众服务,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对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公开政策依据、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结制。第一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办理的事项,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要积极、认真解答、办理;对涉及多单位或多科室的事项,要明确告知服务对象最快捷的服务程序;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解释清楚,引导服务对象找有关部门办理。对符合条件,手续、资料齐备的民政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范时限按时办结,不得无故拖延。

四、务实为民,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努力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相送”。对上门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严禁态度粗暴,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五、清正廉洁,拒绝腐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白包”、烟酒等礼品。

六、强化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对上述违反服务承诺的人和事,可直接向责任单位投诉;如对责任单位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县民政局监察室投诉,对有过失的责任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内乡民政局举报投诉电话:6535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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