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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11-17 10:06:5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1、办理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和缴费,核发社会保险费,对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2、办理劳动保障用工年检、企业招工、职工调动、工资审批、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和企业死亡人员遗属困难补助审批工作,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3、审批一般干部、工人退休手续,办理工伤、工亡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自申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企业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申报,自企业申报之日起上报市不超过60天。

4、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和各类人才人事代理手续,对符合政策规定且提交手续齐全的,5日内办理完毕。

5、办理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任职文件下发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企业人员因病退休退职,根据市统一安排如期进行;在市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不超过30天。

7、推行职业资格证工作,在职工申报20日内,向市申请鉴定,办理相关手续。

8、办理劳动合同鉴证,一般情况下,随到随办,最长不超过2天。

9、办理待业证、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凡符合政策,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10、办理《职业介绍许可证》,自接申请之日起30日审批办理完毕。

11、办理工伤认定,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12、对违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或举报,在受理七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90日。

13、对照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14、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积极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帮助引导到相关部门办理。对应办理的业务工作,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等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15、实行优质服务,对来局工作人员,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一声祝愿送别,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16、作风正派,依法办事,以理服人,不徇私情。

17、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自律,不谋私利。

18、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要追究其违示责任:凡未按公示制度规定的服务内容,对手续完备,符合政策规定该办理而不予办理的;凡未按公示制度规定的限期办理相关手续的;不认真办理或不履行法定程序造成错误的。

19、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有工作失误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直至刑事处分。

20、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人劳局工作人员的违示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对署名举报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举报人做出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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