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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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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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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12-2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意见》(宛政〔2010〕76号)的要求,结合内乡实际,现就推进全县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纪委、监察部将开展电子监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国廉政建设”的重要项目积极研究推进,要求将电子监察贯穿于电子政务活动的全过程,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保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关键环节。推进电子监察建设是一场重大的改革,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全县行政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监察监督方式,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机关作风,强化行政监管,全面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全县电子政务工作不断加强,电子政务业务应用水平正在逐步提高,不少部门的信息化程度较高,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全县的电子政务发展仍然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首先是发展不够均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缺乏整体性规划和统一性标准,有待于统一和完善,电子监察建设尚未起步;二是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务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和运用信息化工具的水平较低,还不能完全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四是重建设、轻维护,网络闲置,利用率较低,建设资金投入没有形成合力,电子政务综合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上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二、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到2011年底,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与市网络对接。建设高水平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比较完善的电子监察法规政策和标准化体系。打造一支适应电子监察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电子监察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

(二)具体阶段目标

2011年元月底前,基本构建全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框架,完成10个县直部门视频监控网络连接工作。 

2011年6月底,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向乡镇延伸;基本完成县直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2011年底前,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基本实现县、乡两级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基本完成全县统一的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建设;构建综合绩效评估网络管理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网络建设,实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全面运行。

(三)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求,着眼于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谋划长远,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留有升级扩展功能的空间,科学系统制定全县电子监察规划方案。实行分步实施,积极有序推进,保证上下“一盘棋”,确保各系统建设高性能、高安全、可扩充和易操作,实现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运行、高效能发挥作用。

2、重点带动,务求实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原有系统功能,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带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以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动电子政务建设,走出一条“低投入建设、大规模应用、低成本运行、高水平发展”的路子,逐步实现机关办公业务网络化、信息化,促进各项社会管理行为和公共服务行为科学规范、公正公开、高效廉洁。

3、统一网络,资源共享。建设并完善全县统一的“一网制”电子监察网络平台,各乡镇、各部门在全县统一网络平台下,承担本单位内部网络建设、系统管理、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等责任,形成集中建设、分布应用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发展格局,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已建设电子政务系统的应嵌入电子监察系统,未建或在建的必须包含电子监察系统。坚决杜绝各自为政、分散建设、自成体系,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4、防管结合,保障安全。按照“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坚持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进行的原则,从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等方面,对网络及其基础设施、边界、计算机环境及基础设施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三、突出重点,提高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水平

(一)加快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以加强权利运行管理监督机制、深化效能建设为目的,以实现权利运行监督网络化为主要内容,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切入点,启动县直和乡镇统一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速度。积极探索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综合绩效评估、政务公开、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令督办等领域拓展,通过设置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处理和信息服务等功能,对各单位机关管理、工作作风、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察,实现超前防范、动态监管、硬性约束和跟踪问效,提高综合监察力度。

(二)加强统一规划和信息安全工作

为防止出现新的重复性投资和浪费,未经县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乡镇各部门原则上不得独立建设纵向电子监察网络和跨部门电子监察网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统一规划,充分利用已有网络基础设备、业务系统,扩展其承载能力,加快调整并纳入与市、县标准一致的统一电子监察网络平台管理。整合分散的信息资源,所需公共信息资源必须及时提供,实现可公开信息的对接互通和共享,并接受监督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安全监控、安全评估、安全政策、安全标准、安全审计、安全服务以及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容灾备份等项工作,构建全县电子监察网络统一的安全体系,实现安全规范有效管理,增强电子监察网络建设与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规范录入

为提高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水平,必须规范录入项目。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县编办、县物价局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单位,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澄清并确定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以便准确录入电子监察系统。清理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目前保留的项目进行认定,凡已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凡已调整的审批事项要及时予以调整,凡确定保留录入的项目要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工作机制

为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提供组织领导保障,县委、县政府成立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监察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和协助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县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全县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按照转变职能和优化重组政务流程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负责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主管领导、主管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完成工作质量标准和时限。县纪委监察局要切实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督查、评估和考核等机制,确保全县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按期、优质、高效、廉洁实施。

(二)加强统筹安排,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

根据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电子监察系统由中国联通南阳分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年度支付租赁服务费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电子监察项目租赁服务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发挥应有作用。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

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服务场所,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普及电子监察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电子监察的认识水平,强化应用意识和能力,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根据电子监察建设和应用的需要,紧密结合实际,把有针对性的电子监察基础知识培训列为部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多种渠道对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不同层次培训,加强操作技能的培训。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的工作需要,强化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和管理培训,促使电子监察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同时,县直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整合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使其向一个股室集中;各乡镇要按照“建设标准高、运行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站所职能整合到位、服务项目进驻到位、工作人员进驻到位,以保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