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
索引号:ND001-0202-2001-0102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1-01-21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1-01-2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宛政【2001】17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三月十八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墙材推广工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保护耕地、节能利废、改善环境和居住条件,促进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协调。计划、城市规划、建设、财政、物价、土地、乡镇、环保、技术监督、工商、税务及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0]76号部长令),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实施建筑节能标准(包括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的工程),确保节能建筑和新型墙体材料建筑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收费项目,正式列入预算内政府性基金管理,任何人和部门均无权任意减免、挪用。专项基金由市、县墙改办统一征收。未开征专项基金的县、区,必须在2001年2月底前开展征收工作。南阳高新区由市墙改办公室直接征收。
四、建设单位必须在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向所在地的墙改管理部门报送工程计划批准文件、施工图纸,并足额交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专项基金,持当地墙改管理部门出具的收费专用票据向建设管理部门申办开工手续。对未按规定交纳专项基金的工程,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并监督专项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