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 > 2010

索引号:ND001-0202-2011-01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的决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1-01-21 13:26:57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的决定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01-21 13:26:5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2010年,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务实苦干,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战胜了重重困难,使我县烟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烟叶收购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全县收购烟叶1078万斤,投放资金8400万元,烟叶税收实现1851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生产收购任务,烟叶收购总量、均价、上等烟比例均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了多方共赢,和谐发展的目标。鉴于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在2010年烟叶生产收购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通令嘉奖,奖励县烟办室现金10万元,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向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学习,创新工作,真抓实干,争创一流业绩。希望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我县烟叶产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gnlx6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