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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1-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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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1-07-11 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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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07-11 16:05:0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目前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现状,经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核实,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1年开始,由每年1080元提高到1220元。希望各乡镇和县财政、民政等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严格遵循发放程序,切实做好发放救助工作。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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