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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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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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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08-0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乡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内乡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步伐,提升全县整体卫生水平,创建优质发展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强力推进“工业强县、旅游名县、林牧大县”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县委、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目标任务,依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结合内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及《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河南省卫生县城标准》为指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扩大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基本方针和方法,狠抓组织建设,以健康教育为先导,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卫生管理手段为主要措施,以开展“两争一迎”活动为契机,全民动员,真抓实干,力争早日创建成省级卫生县城的宏伟目标。

二、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继续巩固2009年市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使城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城区管理迈上新台阶,城区“五小”(小餐饮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行业进一步规范,社区功能进一步完善,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巩固灭鼠成果,确保灭蟑等项目工作达标,加强经常性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全面提高城区卫生水平和服务功能,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确保2011年11月底前基本达到申报省级卫生县城必须具备的十项标准,通过市级考核并向省爱卫会推荐申报,争取2012年年初创建成省级卫生县城,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今年起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程:

1、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城区主要景观道路上,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水冲式公厕,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密闭式垃圾中转站,对城区旱厕全面进行改造,完成主要街道改造建设任务。

2、进一步完善绿化管理工程。搞好城区绿化,加强绿化维护,高标准打造绿化景观。

3、进一步搞好除四害工程。在所有公共场所设置灭鼠毒饵洞,在重点单位和特殊行业全面落实防鼠措施,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地,最大限度地降低蚊蝇密度,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4、进一步抓好全民健康教育工程。利用大众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促进居民卫生行为的形成。

5、进一步强化城市卫生管理建设工程。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推动辖区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城区卫生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内乡县城区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垃圾袋装化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严格的检查评比制度,使城区管理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三、职责分工

创建卫生县城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性工程,政府各职能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 都要积极参与这一强县利民的战略工程。创建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完成相关任务。对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为保证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确定专职人员和主抓领导,按照要求,各自履行职责,如期完成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要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创卫经费。

2、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县要充实爱卫会力量,乡镇要配备专干,社区及村组配备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3、强化创建“卫生县城”的细胞建设。 组织庭院卫生检查评比, 按照省爱卫会制订下发的《单位行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广泛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县城有60%以上的单位达到“卫生先进单位”标准。

4、为创建活动起草申请文件、制订创建方案、创建标准、创建计划,印发创建简报,承办会议、请示汇报、总结、申报材料等有关材料的组织拟定。

(二)县卫生局职能职责:

1、防病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辖区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常规性预防工作达到相应标准要求。2011年,县疾病控制中心要达到部颁二级甲等单位标准,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计免九苗接种率达90%以上,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爆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2、城区内的公共场所单位,宾馆、旅店、理发美容、公共浴池、歌舞厅、商场等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三证”(公共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齐全,“五病”调离率达100%。

3、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4、城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单位及个体饮食摊点等符合《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规定要求。“三证”(餐饮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齐全,“五病”调离率达100%。

5、饮用水卫生。作好水质卫生检测工作,监督督导县城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6、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加强对居民、儿童的健康教育, 积极推进全民健康教育行动,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居民和单位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以上、60%以上。

7、开展卫生科普宣传活动。 在城区主要街道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卫生知识宣传板面、创建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

8、做好辖区内乡镇企业、 国营企业的劳动卫生监督检测。

9、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9、抓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站及各大商场、公园、游乐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做创卫工作的表率。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经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各类食品采购、贮存、销售符合要求,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

3、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和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

(四)规划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2、绘制城区建设规划示意图。

3、负责城区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如大型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建设规划管理。

4、搞好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

5、上述规划应在2011年8月底前拿出。

(五)建设局职能职责:

1、市容。主干道路面及人行道硬化、绿化。 街道路面平整,排水通畅,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占道经营。

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7.5平方米以上,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小品。

3、卫生基础设施。主要街道两旁每50米设1个果皮箱;服务半径50米设1个垃圾箱;服务半径每1.5公里设1个垃圾中转站,加强垃圾处理场的使用管理;街巷及人行道铺装率达90%以上; 城区按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的水冲式公共厕所。

4、 建成县城污水处理系统和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系统。

5、城区一律不得新建旱厕,县城居民家庭旱厕不得面街面巷开放。

6、饮用水卫生管理。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厂建立自己初检试验室,对出厂水进行日常监测,同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定期监测,保证出厂水和末稍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水厂及二次供水设施完备,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连续三年未发生因自来水污染导致的传染病暴发疫情。

7、上述要求应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六)市政管理局的职能职责:

1、着力改善环境卫生,搞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治理脏、乱、差,确保城区无垃圾积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确保城区无暴露垃圾,并积极推行垃圾收集、存放袋装化,保持市容清洁卫生、整齐。

2、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公厕卫生由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做到无蝇、无蛆、无污垢、无积粪、无臭气。

3、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彻底清除城区牛皮癣小广告。

(七)城管办职能职责:

1、负责对城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履行对城管工作检查、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区管理综合整治,使城区有良好的环境秩序、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  

2、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盗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八)工商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区各类及沿街门店经营管理,取缔店外经营沿街叫卖现象,做到划行就市,店内经营, 清洁卫生,秩序良好。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早、夜市和集贸市场卫生等管理。

2、作好县城城区各单位的广告管理,标语、广告指定地点张贴,字体规范,整齐美观,依法取缔违章小广告。

3、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设无烟草广告。

(九)市场发展中心职能职责:

负责集贸市场及早、夜市的卫生监督管理。

(十)教体局职能职责:

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做到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有专职人员抓此项工作,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健康知识及格率达80%以上 ,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2、搞好中小学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增加健康活动设施。 在校学生晨检率100%,并建立完整的学生健康档案。

(十一)交通局职能职责:

1、城区交通运输市场规范化管理,及时取缔非法营运车辆,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严管重罚机动车辆违章行驶,乱停乱放。

2、抓好车辆车站候车室及停车场所的卫生管理,特别是车站内厕所、小餐馆、小卖部的卫生管理,城区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

(十二)公安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区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秩序管理

2、规范街道车辆停放,严禁拖拉机、农用车白天进入主街道,严禁一切车辆在主街道鸣笛、乱停乱放。

3、扫毒、扫黄,治理不规范网吧。

(十三)环保局职能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2、环境卫生质量,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不超过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不超过0.06毫克/标准立方米;建成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分别低于56分贝和74分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地面水水质达标率100%。

3、污染控制。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积极推行医疗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

4、辖区所有乡镇企业、 国营企业劳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十四)文化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区文化设施,文化市场、文化景点的管理,加快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

2、清除黄色书刊,加强县域内网吧管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3、宣传禁烟活动,在各种文化娱乐场所,推行禁烟制度,设立禁烟标志

(十五)水利局职能职责:

负责湍河、螺蛳河城区段的综合管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畅通、无污染。

(十六)电业局职能职责:

负责城区亮化工程的实施,加强城区、风景区及主街道的路灯管理,确保公共场所亮灯率达100%。

(十七)民政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区社区建设和路标设置管理。

2、积极救助和收容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

(十八)公路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区国道、省道、过境道路的管理。设置管理过境、公路路政设施。

2、整治城区过境省道、国道路容路貌。

(十九)县直其他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搞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创卫工作。服从辖区卫生管理,积极推行密闭垃圾存放和垃圾袋装化。

2、加强宣传教育,使分包责任制落实到单位职工和承包门店。

3、在本单位内公共场所,如餐厅、厕所、大厅、部分会议室、办公室、设立禁烟标志,特殊行业可设醒目禁烟区。

(二十)城关镇、湍东镇政府职能职责:

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负责各自辖区内机关、居民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卫生、秩序整治管理及绿化、亮化工作,加大背街小巷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硬化道路,建设公厕,落实背街小巷门前三包责任制,抓好居民健康教育和辖区单位绿化美化,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二十一)各乡镇职能职责:

各乡镇要围绕总体部署,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创建目标任务,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十二)广电局职能职责:

1、负责创建卫生县城的宣传及舆论监督工作,报导表扬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批评行动落后的单位和个人,督导县城创建活动。

2、电台、电视台开辟创建卫生县城专题栏目。

3、开展卫生科普宣传活动,广播电视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每周至少一次。

4、制作创建卫生县城专题片。

四、工作步骤

内乡县省级卫生县城的创建活动,按照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6日至7月10日):召开动员大会,县、乡、村层层组织发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印发健康教育材料以及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营造氛围,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居民广泛参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按照分类归口、责任分解到部门、任务明确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分口成立健康教育、除“四害”、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窗口服务等督导整治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全面开展城市卫生的综合整治与检查,解决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做好邀请省爱卫会检查指导的准备工作,邀请省、市调研初验。

3、申报验收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集中突击整理各种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各种创卫资料,正式向市、省爱卫会提出验收报告,邀请市、省爱卫会专家组织对我县省级卫生县城的考核验收,争取顺利通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系统工程”。为了使创卫工作切实取得成效,调整充实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全面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创卫”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做好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工作,从不同侧面宣传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重要意义和市容市貌整治的进展情况。重点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表扬先进,通报后进,每周一评,整体推进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形成顾大局,识大体,各方配合,主动参与创卫的浓厚氛围,强力推进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

(三)紧扣标准,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组织实施,要认真按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在“细”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想实招,在“严”字上强措施,在“高”字上求成果,确保创建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创建水平全面提升。

(四)强化指导,及时督查。在“两争一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采取集中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好督查指导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标准,按照创建标准要求逐项对照检查,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盯住突出问题抓整改,瞄准工作弱项抓完善,促其提高,整体推进,力争早日实现省级卫生县城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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