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城区(城关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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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0
来源:教体局
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城区(城关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内政[2007]66号)及义务教育法有关精神,现将城关镇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规模和班额
1、小学:城镇一小6班,城镇二小4班,城镇三小3班,城镇四小5班,城镇五小6班;每班不超过50人。
2、初中:内乡初中、实验初中均为12班,每班不超过64人。
二、招生划片范围
1、小学:
城镇一小:书院村,清真寺村(三、四、五、六、七、八小组),东风村(三、四、五、六小组),
县衙社区。
城镇二小:南园村,清真寺村(一、二小组),黉学村(三、四小组),教育社区。
城镇三小:北园村,黉学村(一、二小组),民主社区。
城镇四小:东风村(一、二、七小组),北城社区。
城镇五小:西城社区,商城社区,以及湍东镇罗岗村酸南组、谢洼组。
2、初中:
内乡初中:县衙社区,教育社区,民主社区,东风村四、五、六组,黉学村,北园村,南园村,清真寺村。
实验初中:西城社区,北城社区,商城社区,书院村,东风村一、二、三、七组,湍东镇屈庄村、罗岗村。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1、城关镇常住户口年龄在6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身份证(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空挂、单迁无效)到辖区内的小学或初中报到入学。户口不完善的按外学区学生对待。
2、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同住子女和湍东工业聚集区非内乡籍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学,与城关镇居民同等对待。学校可根据身份证、同住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湍东工业聚集区非内乡籍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可同时携带企业证明),根据《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所在位置,参照城关镇常住户口子女的划片范围到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确保在城关镇所属小学和内乡初中、实验初中就读。
3、各初中要按照限定的规模和班额招生。非城关镇以外常住户口在城关镇所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上学,内乡初中、实验初中不承担其就学义务。对于生源不足,招生达不到限定规模和班额的,可优先招收城关镇以外户口在城关镇所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严禁初中招收不在城关镇小学毕业的学生。初中招收在城关镇小学毕业的学生以2011年4月30日前登记的名单为准,没有登记的不具备升入内乡初中和实验初中的资格。
四、有关要求
1、城关镇所属小学招生由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内乡初中和实验初中招生,县教体局统筹安排,由学校负责招生。
2、城关镇所属小学和内乡初中、实验初中学生入学所凭的户口簿、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截止2011年4月30日以前有效,2011年4月30日以后所有新办和变更的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对新生入学一律按无效对待。
3、城关镇所属小学一年级、内乡初中和实验初中的报名和录取顺序为:先城关镇常住户口,再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子女和湍东工业聚集区非内乡籍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后非城关镇户口在城关镇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4、报名与录取:
(1)凡符合条件升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城关镇常住户口学生,报名和录取时间为2011年8月30日。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同住子女、湍东工业聚集区非内乡籍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和非城关镇户口需要在城关镇所属小学和内乡初中、实验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于2011年8月31日报名;学校完成招生名额为止。
(3)开学时间:2011年9月1日。
内乡县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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