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11

索引号:ND001-0202-2011-0107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烟办室烟草公司的决定

发文字号:内政〔2011〕76号

发布日期:2011-12-26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烟办室烟草公司的决定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12-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2011年,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务实苦干,顽强拼搏,认真落实各项关键生产技术措施,狠抓各个生产环节的规范管理,使我县烟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县收购烟叶达到1359万斤,实现烟叶税收2794万元,大灾之年实现了多方共赢、和谐发展的目标,为全县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促进我县烟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通令嘉奖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并各奖现金20万元,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县政府希望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在今后的烟叶产业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为榜样,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争创一流业绩,为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主题词:人事 奖励 烟办室 烟草公司 决定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2月1日印发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