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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1-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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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1〕77号
发布日期:2011-12-27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12-2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内乡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内乡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126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中长期林地利用保护的战略目标,利用科学合理的规划编制,优化我县林地结构和利用效益,保障林业发展的必要空间,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加快县域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和任务
(一)规划目的
通过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林地科学管理,规范林地用途,遏止乱垦滥占林地,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为我县林地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规划任务
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以及二类森清调查成果,查清林地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将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对象、方向、内容和具体措施;推进县域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体制机制。
三、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规划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认真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政策方针,切实维护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根本利益。
2、统筹协调。统筹我县区域内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做好与县内相关规划的衔接,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化。
3、因地制宜。结合我县实际,落实省政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立足于解决我县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为手段,制定切实可行的林地保护利用措施。
4、科学决策。积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动员公众参与,强化县直部门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5、注重实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方面手段,提高林地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创新林地保护利用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成效。
(二)工作重点
1、收集资料。收集有关我县自然、社会、经济资料、林地利用现状和近期林业建设各项规划等资料。一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包括:交通图(交通局)、水系分布图(水利局)、土壤分类图(农业局)、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局)和立地类型分布图(国土局)等。二是林业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资料。《内乡县中长期总体规划》、《湍河湿地保护规划》、《森林旅游规划及建设成果资料》、《内乡县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生态县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水利建设规划》、《道路交通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现代物流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现代农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最新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详查资料、矿产资源分布及开发规划等资料。为了加快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早日完成,县直相关部门应于12月16日前,将本单位的最新规划和中长期规划资料及电子版资料,提交给县林地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5366962)。
2、落实任务。严格落实《河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规定给我县规划的基数(210.1425万亩),将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应当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分解到各乡镇和林场,并区划落实到山头地块,划定林地范围,分清林地与非林地的界线,有林地和非有林地界线,进行功能区划,提出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的优化方案,提出保护利用措施和规划保障措施,规划成果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予以落实,将规划小班上图,确定规划小班的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建立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
四、规划编制步骤和进度安排
1、组织准备。2011年11月15日—23日,组建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县林业局具体办事机构,制订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省市林地保护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落实规划目标任务。2011年11月24日—30日,以二类森清调查数据为底数,二类调查林相图为基础,按照《河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确定给我县规划基数,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林场。
3、县级规划编制、协调、评审、审查。2011年12月1日—31日,按照《河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要求的文本格式、内容组成,结合我县实际,形成规划成果资料,经县编制领导小组审定,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后,报省林业厅审核。
4、规划成果报批。2012年1月31日前,县规划成果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由县政府批准实施。
5、林地落界和档案数据建立及验收。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林地落界和县级自查,并报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核查验收。
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县级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建立。
五、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大局,涉及林业、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城建、交通、环保、旅游等许多领域,政策性强,因此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相互协调,密切合作。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县林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魏建廷为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张宇、县林业局局长王凌敏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王凌敏兼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局李文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
2、经费保障。林地利用保护编制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顺利完成林地利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由县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3、落实责任。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编制工作,做好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收集、设备的准备和人员的组织等工作;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旅游局、宝管局、湍河湿地管理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和主要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提供规划所需的各项资料文本及电子文本,对提供资料不积极、不热情的单位,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4、强化质量。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技术性强,要求标准高。参与规划编制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件和规划编制技术细则,组织林地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质量意识,确保规划质量。
主题词:林地保护 规划编制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