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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1-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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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内乡县人民政府林权登记发证专用章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1〕59号

发布日期:2011-12-26 15:29:14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内乡县人民政府林权登记发证专用章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12-26 15:29:1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切实保护广大林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林权登记程序,经县政府研究:即日起启用“内乡县人民政府林权登记发证专用章”一枚。

  附:印模新印模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林业印章通知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29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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