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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1〕60号

发布日期:2011-12-26 15:30:59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12-26 15:30:5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砖类产品广泛应用民房、公共设施等各类建筑,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由于各种原因,我县砖类产品质量合格率几年来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砖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强力整治砖类产品生产行业,解决砖类产品中存在的违规生产、偷工减料和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问题,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规范县域砖类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淘汰一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无保障的企业,取缔一批无证照生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促进规模较大、质量较稳定、信誉度高的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县域砖类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起部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杜绝质量安全问题死灰复燃,促进砖类产品生产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长居久安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郑文明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王俊平、县质监局局长刘鸿超任副组长,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电业局、公安局、监察局及各乡镇分别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为成员(人员名称、联系方式于9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由质监局副局长曹定普任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附表1: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四、整治对象

全县所有砖类产品生产企业。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将历时3个半月,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9月20日)

由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调查小组,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企业所在乡镇要指派一名主抓企业的领导密切配合,逐乡镇、逐企业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凡是生产砖类产品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人员多少,生产与否,证照是否齐全,均要进行详细调查,并填写《内乡县砖类产品生产企业普查表》(见附表),调查结束后,统一汇总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

(二)强化培训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质监局牵头,城建局配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砖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厂长、技术负责人进行培训,要求每家企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学习。培训内容:砖类产品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后应当进行考核。

(三)抽样检验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

由质监局牵头,建设局、工商局、公安部门配合,对全县砖类产品生产企业逐一抽取样品,由质监部门负责对样品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有关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特别是涉及安全指标的项目不得漏检。检验结果统一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并通过电视、网络媒体予以公告。

(四)分类整治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对无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负责处理,对于无相关土地使用手续,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处理;对于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由质监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涉及安全指标不合格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重处理。对于不合格项目不影响质量安全的,要求企业作为“次品”处理,并限制其不得用于房屋建筑;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已售出的,责令企业限期收回,并进行公开销毁。对于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的,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限电申请等相关措施,电业部门根据政府要求,对相关企业停止供电。建设局要把好砖类产品进入建筑领域的关口,没有检验合格报告的,不得用于房屋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建筑领域。各相关部门在整治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情况。

整治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邀请人大、政协通过现场查看、抽样检验等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六、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本着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尽职尽责,不得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力争通过此次整治,彻底扭转我县砖类产品长期存在的无序生产、质量低劣的不利局面。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法分子予以曝光,消除广大人民群众的恐慌情绪。

3、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将专项整治进行得有声有势。对于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故意阻挠、暴力抗法现象,公安部门要强势介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督导检查,责任追究。要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实行责任制,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区域性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遏止的乡镇和部门,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督查和通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严禁工作棚架。对证照不全、抽检不合格、拒检、被责令停产和予以取缔的企业,要进行电视曝光,在全县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1、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内乡县砖类产品生产企业普查表

附件1:

内乡县砖类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文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俊平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刘鸿超      县质监局局长

成  员:齐彦勇      县工商局副局长  

陶贵法      县国土资源局正科级干部

曹定普      县质监局副局长 

赵文华      县建设局副局长 

薛  宇      县电业局副局长  

李春根      县广电局副局长 

刘原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香丽      县纪委常委 

各乡镇主抓副职:

城关镇:王洪涛副镇长

灌涨镇:袁汉伟副镇长 

王店镇:王 峰副书记

马山口镇:赵玉东副乡级干部

 夏馆镇:李明华副镇长 

七里坪乡:蔡广和人大主席 

板场乡:王世评副乡长  

大桥乡:齐年普副乡长  

师岗镇:盛海斌纪检书记 

瓦亭镇:冯增坤武装部长 

乍岖乡:贾韶锋武装部长 

桃溪镇:王光辉副镇长  

赵店乡:范顺章副乡长  

赤眉镇:贾建波工会主席  

余关乡:周耀武副乡长  

湍东镇:付红占工业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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