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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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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6-01 11: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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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06-01 11:16:4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乡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内乡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31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2】34号、《内乡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等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段、点)

我县地处秦岭山系东段伏牛山脉南麓,既是我国北亚热带与北暖温带的分界线,又是西南、华北、东南区系生物物种的会聚中心。在地质历史上华北板块、秦岭板块、扬子板块在此演绎了复杂的地质构造演化过程,县域内有朱—夏断裂带、商—丹断裂带、木家崖断裂带经过,地型地貌较为复杂,地质构造较为发育。根据我县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多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结合汛期降雨规律,暴雨日较多,洪水频发,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均有发生。特确定板场乡、夏馆镇、七里坪乡、马山口镇、桃溪镇、乍曲乡、大桥乡等乡镇和湍、默河两岸、七宝公路、夏湍公路、灌二公路、248线、249线、七里坪至南召公路、内淅公路及地质公园旅游区等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

(一)板场乡、夏馆镇、七里坪乡、马山口镇石墨矿区,由于开采掌子面较陡,极易造成山体裂缝崩塌、滑坡,在汛期引发泥石流。

(二)夏馆镇、七里坪乡海泡石矿区,原遗留废石碴量大,且堆放无序,汛期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特别是将军岭有一大型滑坡体,如果滑坡,极易造成河道堵塞,严重威胁上下游居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七里坪乡、夏馆镇、板场乡、马山口镇等乡镇多金属矿区,废石、尾矿易造成塌陷、滑坡和泥石流。

(四)桃溪镇、乍曲乡大理石矿、钒矿区,经过多年开采,山体不稳定,极易发生崩塌、塌方、滑坡。

(五)大桥乡、师岗镇、乍曲乡石灰岩矿区。由于多年开采,大部分矿区开采高度超过20—30米,采坡角大于75,汛期如果地表水渗入,极易引起崩塌和滑坡。

(六)内—淅公路沿线,桃溪镇东川村、乍曲乡清泉村道路沿线崩塌、滑坡易发段。该地段边坡角较陡,村民建房人为切割边坡,私采乱挖,岩体风化强烈较为破碎,如遇雨水浸蚀,极易引发山体滑坡、崩塌。

(七)七宝公路、夏湍公路、灌二公路、S249线、七里坪至南召旅游公路、宝天曼景区公路沿线等部分路段,因开挖山体,且山体岩石破碎,在汛期极易发生塌方、崩塌和滑坡,历年有多处发生崩塌、滑坡。

(八)湍、默河上游山体相对海拔高,河床落差大,水流湍急,浸蚀严重,汛期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中下游河段防洪堤单薄,且无序采砂造成河床堵塞,堤坝损坏,汛期极易发生堤防坍塌。马山口镇有青山河、梅子河、花北河三条支流在此交汇,汛期极易发生泥石流和洪涝灾害,危及集镇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夏馆镇牡珠流村山体出现裂缝,易发生山体滑坡,将危及山下多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七里坪乡寺坪村处在商—丹断裂带上,罗庄组、前河组对面山体及山顶多处出现裂缝,且山高崖陡,湍河环绕。若遇特大暴雨,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危及湍河沿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除以上重点防控区段外,其它采矿点和山区丘陵及部分学校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也应加强防范。

二、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我县县城以北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伏牛山主峰,层恋叠嶂,地势陡峭,沟壑较多;西部为低山丘陵地区,降水分布不均,暴雨多发于6—9月份,且降雨集中,因此我县2012年重点地质灾害防范期是6—9月份。

三、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安监、水利、交通、公路、公安、民政、教育、旅游、气象、环保、电力、规划、通信等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系统管辖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段进行一次隐患排查,迅速落实监测、巡查、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制定防灾抢险应急预案。要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群众及单位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卡》,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逐级落实,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险情巡查、灾害速报和应急处置等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乡镇政府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同时,把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调查的情况,上报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5333637 65321530)。

(三)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采矿权人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合理开采、有序堆放尾矿和矿碴。对易发生泥石流、水土流失的区段要主动采取修筑挡坝、开挖导流渠和排水沟等防治措施;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宝天曼旅游区易发生崩塌、滑坡区域要采取设立警示牌,告知当地群众和游客事先避让等措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防灾救灾的基本常识,提高全民防灾、救灾、治灾的能力。乡镇政府要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检验和纠正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到场了解灾情,按要求上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同时,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好灾民,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具体抓,把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做到工作有人抓,防范有人管,任务有人担。县国土资源、安监、水利、交通、公路、公安、民政、教育、旅游、气象、环保、电力、规划、通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违反规定、玩忽职守致使地质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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