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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行使内乡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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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6-14 1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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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行使内乡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06-14 11:35:2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精简、节约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内乡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与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合署办公,由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行使内乡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加强对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联系县域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三)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改制上市;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五)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县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六)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与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内设机构合署办公。

(一)综合股(与办公室合署办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 联系银行、保险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负责重要文件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银行保险股(与调查信息部合署办公)。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负责金融有关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落实全县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三)资本市场股(与综合业务部合署办公)。联系证券监管机构,为证券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统筹推动全县企业改制上市,衔接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证券业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买卖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反洗钱、反假币工作。

三、人员编制

内乡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人员编制,不另行核定编制。主任(正科级)由行长兼任,副主任由副行长、纪检组长兼任,股室负责人由相应的负责人兼任,另核定驾驶员编制1名,配备车辆1部。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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