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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12-26 18:1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内乡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内乡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防范和处置汛期旅游安全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内乡县旅游形象,保持和促进全县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1.2基本原则

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范、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汛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4汛期旅游安全事件等级划分

汛期旅游安全事件按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Ⅰ级)是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3)较大(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4)一般(Ⅳ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死亡,危及1至4人生命安全。

1.5 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体系由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乡镇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旅游经营单位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等组成。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县政府设立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水利局局长和旅游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相关企业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旅游局局长兼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汛期旅游安全事件的相关防范、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有关汛期旅游安全的预案措施;适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在发生旅游安全事件时,及时向市政府、市旅游局报告汛期旅游安全事件;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它相关事项。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有关汛期旅游安全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报告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3 监测预警

3.1监测

根据本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县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局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局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利局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洪水预报调度、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2 预警

为提前做好突降暴雨防范准备,由气象、水利等部门结合本县实际发布汛情警示。戒备预警发布后,各汛期旅游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到岗,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县防汛指挥部发布蓝色以上汛情预警时,各汛期旅游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灾情及工作动态;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疏导游客撤离危险地带。必要时,设置路障,阻止游客进入危险路段、旅游景区;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全方位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4 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期间,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汛期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后,由各乡镇政府和旅游经营单位立即向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并组织实施抢险救助等方面工作。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3因洪涝灾害等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和旅游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

4.1.4汛期发生危及游客人身安全险情时,应立即向县旅游局和本旅行社报告情况,积极争取救援。随团游客由带团导游报告;游客在景区的,由所在景区报告;其他游客,任何人发现及时向县旅游局、县防汛办、县(乡)政府等部门报告。各部门接到险情报告时,立即报告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件分级标准,按工作职责协调相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2应急处置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汛期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县属媒体积极开展汛期旅游安全知识宣传。

县电业局:负责做好重点设施的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紧急情况下组织群众和游客撤离和转移。必要时,设卡做好游客劝返、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受困游客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组织、发放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困游客的基本生活。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县级应急抢险、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县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旅游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县级应急处置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游客;负责旅游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受困游客、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县消防队: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突击应急救援任务。

县宝管局: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游客劝返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引导宝天曼、宝天曼博物馆景区受困游客安全转移、有序疏散。

县教体局: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游客劝返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引导漂流、滑道等体育娱乐项目受困游客安全转移、有序疏散。

县文化局: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游客劝返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引导县衙、宛西自治馆等文化景区受困游客安全转移、有序疏散。

县旅游局: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游客劝返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引导七星潭、桃花源、天心洞等景区受困游客安全转移、有序疏散。

相关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属地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汛期旅游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属地总体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游客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游客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

各旅游景区:对本景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工作负全责。做好本景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汛期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汛期旅游安全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4.3信息发布

汛期旅游安全事件新闻报道由县宣传部进行审核。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4应急结束

根据汛期旅游安全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适时解除旅游警告,停止执行应急预案。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备24小时值班的手机,向社会公布值班手机号码。导游在带团期间,其手机应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

5.2交通保障

交通、民政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车辆及相关救援物资的准备,救援时,优先保障救援人员的使用。

5.3经费保障

各乡镇、旅游经营单位应制定应急资金保障措施、使用办法和管理、监督制度,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

5.4人员保障

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确保能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

6宣传、培训和演练

6.1宣传教育

县汛期旅游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汛期旅游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旅游经营单位利用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紧急避难措施、自救自助技术的普及工作。

6.2培训及演练

县气象、水利、安监、消防、旅游等部门加强对旅行社、旅游经营单位的培训,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提高旅行社、旅游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内乡县人民政府制定、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修订本预案。

各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汛期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报县旅游局备案。

7.2联系方式

县汛期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值班电话:0377-65352918,传真0377-65352918。

7.3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