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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政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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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2-26 14:13:30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政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12-26 14:13:3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项目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
计划装备类项目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基〔2011〕719号)、南阳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宛政纪〔2012〕1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是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该项目持续时间长,投入资金大,配备种类多,政府重视,社会关注。项目的实施,关系到政府形象、教学质量、学生安全和社会的影响。因此政府特成立内乡县农村义务教育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二、配备内容和实施方式
1、配备内容:依据教育厅有关标准的基本配备要求,根据我县当前义务教育急需装备和实际缺额,计划2010-2012年装备项目重点配备实验室和多媒体设备。
2、实施方式:项目采取省级负责产品资格预审、市级负责指导监督、县级负责招标采购及质量验收付款的方式组织实施。其中实验室设备项目采购招标工作由我县负责实施,班级多媒体设备项目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宛政纪〔2012〕12号)精神,由市里组织各县市(财政、教育部门)集中单一采购。
三、招标采购
1、招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的要求进行。政府采购部门要结合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程序合法,运作规范,阳光操作。
2、招标采购过程中要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制订招标文件,要提高产品性能、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权重,避免因恶意竞争影响产品质量。招标文件编制科学严谨,信息公布及时透明。县级招标前,招标方案要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备案同意。
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精神,参加投标的产品必须是省级预审合格的产品,为便于项目管理,所有投标产品要有“2010-2012年义教薄改项目”统一标识。
四、接收和验收
1、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管控工作的意见》(教技装〔2010〕968号)精神,制定严格的产品质量验收管理办法,严把入口关。一是教体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点验、接收。二是成立由教育、财政、纪检等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严格按照配备计划、产品标准进行验收,审查供货与样品的一致性,出具抽检检验报告。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违规操作,造成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要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供应商送货到校后,凭县级的验收报告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对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任何部门不得违规支付货款。为保证产品质量和进度,可以采取分期支付的办法,并留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供货总价的5%),待设备运行期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再予以全额支付。
五、使用和管理
1、高度重视教学设备的使用培训。招标文件应明确要求供应商制订教学设备使用培训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教体局要督促供应商按计划组织项目学校进行设备管理、使用、维护培训,做到教师培训不拖延、到位设备不闲置,提高设备和器材的利用率。
2、项目学校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要建立纸质、电子两类设备档案管理制度,配送到校的货物要及时登记,有关资料系统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备查。调配专业人员充实实验室管理岗位,全面清点,登记现有存量资产,建立完备的国有资产档案。教育、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学校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进度监督和信息反馈
1、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的要求,力争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2010-2012年的项目招标采购任务。
2、结合《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豫教办〔2012〕739号)精神,县政府要对工作进度进行监测,及时上报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中标信息以及资金落实和支付情况,准确及时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月15日、30日上报县区项目进度和实施情况,市教育局、财政局将适时编发简报,通报情况。
附:内乡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领导小组
附件:
 
内乡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显庆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许晓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唐新庆    县教体局局长
        胡著伟    县财政局局长
        陈永成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吕慎虎     县审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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