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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3-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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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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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12 1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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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3-03-12 10:21:3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1、内乡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内乡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考评细则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内乡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扎实开展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有效载体,是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的通知》(宛政办【20121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总体要求,以温棚蔬菜为主导产业,以打磨岗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和优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强特色,放大优势,壮大龙头,创优品牌,切实增强高效农业示范区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建设标准。

二、创建目标

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依托灌涨镇千亩温室大棚蔬菜基地,利用35年时间,在我县马山、余关、王店、灌涨等乡镇,规划建设温棚蔬菜高效农业示范区,总规模1万亩,亩产值超万元。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逐步配套示范区水、电、路、林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使示范区内路相通、沟相连、林成行、旱能浇、涝能排,确保道路、农电、排灌渠系、泵站、库房检测等生产管理设施配套齐全,确保生产、运输、操作、通行便利。

(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

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生产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大力推广肥药双控技术,园区内主要农产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科学使用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地及产品认定认证,打造特色优势品牌,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产业化带动能力建设

要充分发挥示范区资源、产业优势,以内乡县牧原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以内乡越达瓜果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建立公司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农户紧密关联的利益机制,逐步拓展示范区加工、流通以及休闲观光农业功能,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四)科技应用能力建设

以河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单位,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园区内大力推广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积极示范间作套种等立体高效种植模式,强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相关人员和种植大户的技术培训,确保示范区主要生产者、经营者和产品营销者能够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有效提高科技含量和劳动者素质,把示范区真正建成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展示和生态循环经济基地,有效引领带动我县高效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乡镇要把发展规模高效农业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服务方式,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切实履行科学规划、信息提供、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职责,确保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加大农业招商力度

牢固树立农业招商是发展高效农业“第一要务”的理念,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大项目包装和推介力度,有效吸引龙头企业及社会资本进入我县发展高效农业,努力引进规模大、档次高、效益好、影响大的高效农业项目。

(三)强化政策扶持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高效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和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重点用于扶持高效农业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抓住国家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机遇,围绕上级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方向和重点,统筹项目包装、申报,加大争取力度。二是加强项目整合使用。对上级批复下达的农业专项资金,按照“资金性质不变、实施主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三不变”原则,建立“统一规划、整合项目、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重点支持高效农业发展。

(四)加快土地规模流转

在坚持土地基本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农村土地双层经营体制新机制、新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使土地变资本、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经营的收益。培育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扶持承包户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家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解决土地承包细碎化问题。

(五)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全面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断壮大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对已建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引导,强化服务,重点支持,规范运作,强化农资配送、机械化服务、专业植保、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等社会化服务功能。工商部门要开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照。

(六)严格督查考核

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将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上下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高效农业示范区工作考核体系,坚持跟踪督办、进度检查、考核评定相结合,实行“双月检查、季度观摩、半年考核、年终总结”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建设目标如期落实到位。

附件2

内乡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承担示范区建设的马山、余关、王店、灌涨等乡镇。

二、考评内容

考评总分100分。

(一)区域化布局(25分)

1、建设规模(10分)

示范区面积10000亩,其中,核心区集中连片1000亩,或发展设施农业500亩,计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计分:面积规模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没有种植户面积台帐的,核心区内没有全部实现连片的,示范区内有抛荒或者无人承租的。

2、基础设施(15分)

1)示范区内田块成格式化,土地平整,计3分;形状不规则的,不计分。

2)示范区内道路布局合理,线路成网,路面平坦硬化,田间道路适合作业机具进出,主道运输道适合货运车辆出入,计3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3)示范区内排灌设施分系,每块田地都能独立排灌,排灌渠达到三面光,能够达到旱能浇、涝能排的目标,排灌率100%,计3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4)示范区内道路两旁合理栽植景观树,林网建设良好,计3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5)示范区内农电配置科学,线路、变压器齐全,计3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二)专业化生产(15分)

1、技术服务(5分)

1)至少有一家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作为示范区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或依托单位,计1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2)具备经常开展技术培训与推广服务的设施条件和专业人员,每个农户每年接受2次以上的培训活动,计2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3)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计2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2、标准化生产(7分)

1)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按规程组织生产,计2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2)示范区每户农户有技术标准资料,计2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3)关键生产技术覆盖率100%,计2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

4)在配套技术上有创新,计1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3、生态循环发展(3分)

1)示范区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计1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2)废弃物得到合理利用或回收,田间、地头没有废弃物存在,计1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3)病虫害符合防控要求,没有发生大面积或大范围病虫害,计1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三)产业化经营(10分)

1、示范区内有示范产品交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服务企业,计2分;缺少一项,扣1分。

2、土地流转合理,生产专业户或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比例达到50%以上,户均种植规模高于示范区之外,计4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3、示范区内生产者对产业化组织运行满意度达90%以上,计4分;达不到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四)企业化管理(8分)

1、借鉴工业化在规模、标准、品牌、融资、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方式,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高,每种组织管理方式均制定有标准,计1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2、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体制、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乡、村有完整的生产运行和监督机制,计2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3、示范区管理做到“五个一”,即树立一块标牌、设计一张标示图、建立一套档案、编印一套技术资料、建立一个信息数据库,计5分;达不到的,缺少一项扣1分。

(五)社会化服务(12分)

1、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有力,种苗、肥料、农药等物资配送、统供率达到95%以上,计3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2、机械化作业比例达到80%以上,计3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3、统防统治、专业植保覆盖面达到100%,计3分;达不到的,不计分。

4、农产品市场营销功能健全,订单生产或开展农超对接占农产品比例达到10%,计1分;达不到的,不计分。订单或农超对接所占农产品比例达到50%,计2分;超欠者,按超欠比例奖扣分。

(六)规范化建设(10分)

1、责任落实(5分)

做到“五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责任、有措施、有经费,计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2、宣传和信息报送(5分)

县市区在示范区召开现场观摩等专题会议,计1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计0.2分,最高2分。简报信息报送及时、有效,计2分。

(七)综合效益(20分)

亩产值1万元以上,计20分;超欠者,按超欠比例奖扣分。

(八)加分项目

1、示范农产品能够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加1分;能够取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加2分。

2、示范农产品市场知名度高,获得省(部)级政府部门荣誉的,加2分;获国家级荣誉的,加4分。

上述所有加分项目,加分值累计不超过20分。

三、考评办法

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纳入承担乡镇政府目标管理。县农业局负责召集专家评审组具体实施考评工作。专家评审组通过跟踪督查、现场指导、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抽样调查、现场查看、问询农户、市场评估等方式,对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县政府根据考评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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