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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3-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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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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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27 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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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3-08-27 09:20:2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豫农财改【2013】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农办【2013】7号《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内政办【2013】57号《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等文件政策要求,现将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村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的程序,建立乡镇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滚动项目库,同时上报县财政局和农监办。县财政局依据乡镇上报的项目库情况,建立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滚动项目库。

    二、 项目审批

   (1)自筹审批:县农监办负责对乡镇上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筹资筹劳进行审核批复。

   (2)项目确定:县财政局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重点支持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结合农监部门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的批复情况,从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库中确定本年度的实施项目。

    三、项目实施

   (1)投资评审和项目招标:项目村提供当年施工项目草图、预算等相关资料,由县级投资评审中心对各乡镇确立的项目进行评审,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纪委、财政、农业中心、水利、农村道路管养站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按程序进行招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施工与监督:按照“各项目行政村为项目实施主体,乡镇政府为项目监管主体,县农监办、财政局会同纪委、审计、交通、建设、水利、林业、农业等相关单位监督负责”的原则,项目村的两委班子或农民合作组织主要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各乡镇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监督实施。

    四、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按照“村级初验、乡镇复验、县财政、农监等相关部门最后抽验”的程序进行验收。

   (1)乡镇验收:由乡镇牵头100%全面验收,验收后由主管领导、纪委书记、财政所长、村级项目负责人、相关单位签字,最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

   (2)县级验收:由县财政牵头,结合农监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抽验,抽验面不少于30%。

   (3)项目管护:项目验收合格后,账务程序处理完毕,资产归村民集体所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由村委会或农民合作组织对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管理、维护。

     五、 项目资金拨付

   (1)项目资金管理:凡用于“一事一议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村民筹资、社会捐资和其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群众筹资按要求逐户出具专用票据,社会捐资和其他资金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存入乡镇一事一议财政专户。

   (2)项目资金拨付:要求乡镇签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责任保证书》,在拨付资金前,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资金拨付分三次付清,要求工程进度在三分之一以上,拨付自筹资金;项目竣工,拨付奖补资金的9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

     六、账务处理及档案管理

   (1)账务处理:财政所和各项目村要做好资金收付、监管等账务处理工作。

   (2)档案管理:按照要求,各乡镇和各项目村参照年终考评及时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方案、财政奖补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预决算、图片(包括:村民议事、公示、开工前、施工中、完工后)等相关原始资料收集归档。 

 2013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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