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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3-0203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内政办33号
发布日期:2013-09-08 08:53:53
有效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3-09-08 08:53:5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经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核实,县政府研究同意,从2013年开始,我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00元。希望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严格遵循发放程序,切实做好发放救助工作。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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