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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7号

发布日期:2014-02-20 18: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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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4-02-20 18:33:0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近段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春节临近,一些企业和建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突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宛政办明电[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检查,进一步扎实抓好,努力实现“三个基本”的目标,即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部门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则,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县人社局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监察执法和督促检查作用;县公安局要及时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县住建局对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对区内企业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各乡镇区域内的企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由财政等部门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督促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县交通运输、水利、公路、教育等部门在要发挥各自优势,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承担“第一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因欠薪问题引发到上级政府上访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人要带离,事要解决,确保不发生重大案件和社会公共事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严重群体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监控排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内政办[2013]102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住建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作为执法检查组长单位,要组织本组单位于2014年元月25日前,依照分工,对使用农民工较多,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进行再次的严格检查,特别是建设施工工地要逐个走访检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及工程纳入监控范围,做到早发现,早消除隐患。对发生的拖欠工资问题,由组长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督促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

四、强化治理措施。一是按照“谁承包、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领域清偿欠薪责任。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建筑施工单位,采取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至直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予以处理;二是加强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县人社局要尽快调查核实,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坚决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及时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三是实施督办制度,对涉及农民工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由县政府挂牌督办,严肃处理。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用人单位诚信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履行义务。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以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坚持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防止恶意炒作,凝聚社会正能量。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欠薪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发挥警示和震摄作用,营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4年1月14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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