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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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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3-13 11:19:34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4-03-13 11:19:3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县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内乡县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内乡县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3月30日,在全县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为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1月10日—3月1日)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有关接送学生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集中整治(3月2日—3月10日)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安监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部门要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强路巡路查,加大对非校车接送学生的查处力度,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凡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学生,一旦发现要顶格处理;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知识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积极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或以《致家长一封信》形式,教育和引导学生和家长安全乘车、文明乘车,不乘坐报废车、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配合安监、教育、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各乡镇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把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规范学前教育的突破口,坚决取缔不达标的幼儿园,配合执法执纪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拉运学生

  (三)问题整改(2013年3月11日—3月30日)

  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各单位督促有关个人和单位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安监、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学校,幼儿园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此次整治活动是做好今年春运期间预防交通 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安监、交管、交通运输、教育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密切配合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沟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整体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综合水平。

  (三)强化工作督查,落实责任追究。县政府在整治期间将组织县督导检查组,深入各乡镇明察暗访。对此次整治组织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整治不到位而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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