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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人地挂钩试点项目督查问效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40号

发布日期:2015-05-18 10:18:00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人地挂钩试点项目督查问效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5-18 10:18:0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

    按照上级人地挂钩日常工作安排和2014年11月11日杨曙光同志在全县督查观摩现场会上讲话精神,2015年4月22—29日,县政府督查组对全县13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拆旧工作进行了例行督查。督查发现,除少数乡镇进一步动员部署外,其他乡镇项目基本没有实质性进展,督查通报(2015年3号)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各乡镇项目进展失衡,除少数乡镇项目进入验收阶段外,大多乡镇项目需省市批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项目变更设计后,才能解决项目拆旧瓶颈问题;拆旧措施不到位,部署的多、落实的少,空谈的多、实做的少,观望思想严重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责成各乡镇必须针对性地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上报县政府,同时报县国土局备案。为此,提出如下督查处理意见:

    一、申请验收。对已竣工的项目,由乡镇政府认真做好申验计划,作出2015年申验日程安排,上报政府督查室,作为申验督查依据。

    二、撤销项目。经重新核实,对确实不能实施的项目,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市、省逐级申请批准撤销后,项目销号,不再纳入人地挂钩试点项目管理和督查范围;责成县国土局对社区违法占地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三、做出拆旧承诺方案。对非撤销项目,由乡镇政府对最终拆旧地块及面积作出最终承诺,上报县政府督查室,作为督查依据。

    四、申请调规。对确需调规处置的项目,由乡镇政府提出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意见申请,经县政府同意、市政府批准、省政府备案,按第三项处置,制定2015年前或2016年前具体实施详细计划及日程安排,上报县政府督查室,作为督查依据。

    五、申请变更。对不需要上述第二、四项处置,但需要变更处置的项目,由乡镇政府进行第三项前期排查工作,提出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市政府批准、省政府备案,制定2015年或2016年前具体实施详细计划及日程安排,上报政府督查室,作为督查依据。

    六、排名奖罚。乡镇作出具体安排后,县政府按照各乡镇项目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例行督查排名,并按季度对前两名乡镇(按有、无省补助资金项目分,各前一名)给予8万元奖励,对后四名乡镇(按有、无省补助资金项目分,各后两名)给予5万元及3万元经济处罚,由县财政直接扣减。

    七、时间要求。有省补助资金的5个乡镇项目,2015年9月底前必须完成拆旧复耕任务,确保11月份验收销号;没有省补助资金的8个乡镇项目,2015年9月底前必须完成拆旧复耕任务60%以上,12月20日前必须完成拆旧复耕任务80%以上,确保2016年6月份项目验收销号。对不能按任务节点完成任务或难以销号的项目,除按第六项奖罚外,按第九项处置。

    八、兑现奖补资金。对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备案、销号的项目,根据验收文件及内政[2014]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县财政及时奖补乡镇。

    九、年度考核。根据任务节点完成情况及项目验收情况,2015年12月中旬,县政府组织年度例行督查,对项目组织不力的乡镇,在年度考核中一律取消评先资格,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责成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并建议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2015年5月4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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